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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专项行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04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部、工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公通字[2011]10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按照《衡阳市规范城区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石鼓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通过宣传发动、规范管理,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优化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提升城市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物)、违法停车、非法安装遮阳伞、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通过宣传造势、源头清理与整治、路面劝导教育、规范管控等措施,实现城区电动自行车行车有序、停车规范、骑乘人员遵法守规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石鼓区成立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周楚政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副书记肖立建、副区长朱建社(常务)、副区长陈坚担任,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纪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府法制办、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区交警大队、区工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质监局、区国税局、区教文体局、石鼓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副县级干部彭召吉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副主任洪云辉、区交警大队长陈磊担任。 
       四、规范管理专项工作流程
      1、宣传部门启动前期宣传工作,营造氛围;
      2、工商部门在排查清理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对超标电动车及配件销售予以整治;
      3、对第一批选定的4条重点路段由区政府安排“交通劝导员”进行劝导、教育;在全区3个重点路口由交警部门安排警力对电动车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路口查处的电动车车主,可以由民警安排当事人按规定着装在路口业务劝导1个小时以上后教育放行。 
       五、专项行动时间
       专项行动自2013年9月1日开始。整治时间段为每天的7:30—19:30。前三个月以宣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之后按照规范管理专项行动效果确定是否转为巩固阶段。宣传发动工作从2013年8月15日开始。
       六、规范、劝导路段及人员部署
       以电动自行车流量集中、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城区主次干道为重点,首批选定以下4条路段和3个路口作为重点规范管理、劝导点段。同时,根据交通流的变化轮换、调整规范管理点段,确保全区所有路段得到轮番、滚动式的规范管理。 
(一)规范管理路口及人员安排 
路口规范管理主要以区交警大队民警、协管员为主。 
1、蒸阳北路人大路口 
大队责任领导:周洪彬(18007349158) 
责任中队:蒸阳北路中队 
责任中队领导:陈祠荣(18073458889) 
刘春剑(18007349110) 
责任人:刘建儒 邓太平 申军荣 凌明 邓松华 李彦霖 
协管员:颜绍军 刘振华 伍文菁 李永华 王毅 周希 谭坤 张智 陈海华 胡俊 王芬 江振宇 
2、蒸阳北路常胜路口 
大队责任领导:周洪彬(18007349158) 
责任中队:古汉大道中队
责任中队领导:卜文恒(18007349061)
刘少秋(18007349073)
责任人:曹雄 王策 伍小军 张国庆
协管员:宋校卫 刘正堂 赵文辉 穆志浩 吕新政 徐志龙 杨建2 黄伟 易忠吉 许新 冯明 罗辉
3、蒸湘北路中保路口
大队责任领导:谢和德(18007349108)
责任中队:蒸湘北路中队
责任中队领导:杨承彪(18007349120)
刘 辉(18007349122)
责任人:蒋韩民 夏笃仪 张明郁 周利国
协管员:杨臣伟 姚岱儒 童成 芦峰雅 阳向军 吕友缘
唐涛 袁龙 黄柯翔 王相东 周倍生 杨华林
(二)路段巡逻管控
1、解放路北幅南方大厦至红旗路口,蒸阳路、古汉大道东幅红旗路口至雁栖桥,船山路人大以东。
大队责任领导:刘介芹(18007349109)
责任中队:中山北路中队
责任中队领导:谢 军(18007349115)
凌受平(18007349141)
责任人:王湘林 王禄诚 毛金平
协管员:谭振宇 肖德元 欧梦麟 李智超 方海滨 刘升
(五一大市场)王波 朱国祥 贺志成
2、蒸阳北路西幅人大路口至红旗路口,解放路北幅红旗路口至神龙路口,蒸湘北路东幅神龙路口至晶珠路口,船山路南幅晶珠路口至人大路口。
大队责任领导:周洪彬(18007349158)
责任中队:蒸阳北路中队
责任中队领导:陈祠荣(18073458889)
刘春剑(18007349110)
责任人:朱国锐 唐雪生
协管员:汤黎明 贺来源 杨臣国 冯家园 高家平 范衡军
3、船山大道北幅晶珠路口至人大路口,古汉大道西幅雁栖桥头至人大路口,蒸湘北路东幅晶珠路口至蒸水桥头。
大队责任领导:李锦云(18007349086)
责任中队:公路巡逻中队
责任中队领导:文晓红(18007349130)
责任人:曾建忠 汪文 杨轶林 左华为
协管员:贺国辉 彭志勇 龙标 罗斌 李勇 杨建1
(三)重点路段劝导人员安排(执勤点分布表见附件一)
重点路段参加劝导的人员由“规范办”统一安排,共47个执勤点,141人。
1、解放路北侧(共9个执勤点:C1—C9)
(1)解放路河边至中山北路路口(2个执勤点:C1—C2)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电话:    
责任人:   
交警大队联系人:谢 军 凌受平 电话:13807343595、
13875788988
(2)中山北路口至红旗剧院路口(2个执勤点:C3—C4)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电话:    
责任人:   
交警大队联系人:谢 军 凌受平 电话:13807343595、
13875788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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