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便民利民十条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增强群众安全感,提升群众对公安交警工作的满意度,我支队特推出如下便民利民措施:
一、坚持交通管理人性化执法。对当场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交通民警依法向行为人提出口头警告,并纠正违法行为后教育放行。
二、建立交通违法异地处罚机制。受理本市(湘D)车辆在异地监控设备记录的,罚款金额200元以下且单次违法记分6分(含)以下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人可就近选择当地公安交通部门违法处理窗口办理违法处理业务。
三、方便群众办理交管业务。在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罚中心大厅和车管所免费咨询导办和排队叫号服务,安装自助服务机,方便群众自助申请受理驾驶证、行驶证的补证业务、交通违法查询、本地异地处罚等业务的办理。
四、推行延时服务,限时办结。实行限时、延时服务,对手续资料齐全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业务;对于窗口已经受理而到下班时间仍未办结的业务,实行延时服务,做到当天业务当天办结。
五、提升驾考试服务效率。在交警支队驾管一楼大厅窗口实行驾考业务集中办理服务,将原来分散在各科目考场办理的信息录入,业务受理、考试预约等业务全部改在驾管一楼大厅窗口办理,方便驾校和考试学员。
六、大力整治非法中介。实行警务公开,公示处罚中心、车管所等窗口部门值班民警姓名、警号,公开业务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122),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严打非法中介代办,净化环境。
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及时,严禁索、拿、卡、要,推诿拖沓。对发生的死亡以上交通事故,还向各方当事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
八、严禁交通民警参与或变相参与影响交管公正执法经营活动。
九、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提示、限速、禁鸣标志,施划斑马线和停车泊位。在交通复杂路段的中小学校设置“护学岗”,在上、下学时段内,安排交通民警在校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
十、健全“开门评警”、“网上评警”工作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公民和社会的评议监督。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