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公安局万江公安分局成功抓获一名飞车抢夺嫌疑人,破获飞车抢夺案14宗,缴获手机5部及作案摩托车等涉案物品一批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杜某安供认由于欠下巨额赌债,先后在万江、高埗、黄江等地抢夺作案14次的犯罪事实。
目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警方提醒
手机容易成为飞抢目标
在这系列案件当中,嫌疑人的作案目标全部为手机。现在不少市民喜欢在路边使用手机或者将手机放在显眼的地方,这样就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作案的机会。
警方提醒:市民外出时应尽量做到财物不外露,不把手机别在腰间骑自行车,不胸挂手机到处跑,不边走边打手机,不将挂包放在自行车篮里。
行走时应尽量靠近人行道内侧,不能太靠近行车道。横过马路如发现两人共骑一辆无牌摩托车在周围徘徊,就要有防备。 “万一遇到飞车抢夺,不能惊惶失措,要迅速记住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所乘车辆的特征及其逃跑方向,尽快拨打110或到就近的‘一呼百应’联防点、派出所报警。
不明来路财物应拒收并及时拨打110
在实际中,犯罪嫌疑人因盗窃或抢夺而来的金饰、手机等财物,会出售给一些二手手机店或者典当行进行变现。胡警官表示,当警方侦破案件后,往往会收缴赃物并返还给失主,而接收赃物的店主无形中造成了损失,甚至还可能负上刑事责任。
据广东国亮律师事务所律师任海龙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店主在回收时应该注意出售人出售的物品有无正规发票、出售人是否具有着急出售意图、神情是否紧张等情况进行判断,对于一些来路不明的财物应拒收,并及时拨打110进行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