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衡政办发〔2015〕27号)第十八条“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将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申报方式、资金分配向社会公开”规定,现将2018年协辅警专项资金向社会予以公示。
一、基本职责。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按照职责分工,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文职辅警可从事下列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协助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心理咨询、医疗、翻译、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分析、软件研发、安全监测、通讯保障、资金分析、非涉密财务管理、实验室分析、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协助开展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等警务保障工作;其他可以由文职辅警从事的工作。勤务辅警可从事下列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协助接处警、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等警务活动;协助社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养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动;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嫌疑人;协助维护大型公共活动以及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协助开展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学企业、公开查缉毒品;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协助开展出入境管理服务、边防检查;参与灭火救援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协助开展安全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其他可以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二、人员配备。
根据《湖南省公安机关扶助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规定》,辅警岗位原则上按照辅警与公安民警1:1的比例控制辅警总量。衡阳市根据自身实际及领导安排按照城区民警总警力1:0.7的比例配备协辅警,截至2018年底,衡阳市公安局在职民警(不含交警)2262人,在职辅警1540人,在职民警辅警比例为1:0.68
三、经费预算和拨款情况。
2018年度,市财政年初预算(按照警辅人员1500人,人平4万元/年的标准)安排协辅警专项经费6000万元。2018年衡阳市公安局共计收到市财政局协辅警专项经费5900万元。
四、经费开支情况。
2018年度协辅警经费支出共计支出55,754,353.67元。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1、工资30,739,900.96元。
2、年度考核奖励1,683,500.00元。
3、保险费用19,104,671.51元。
4、劳保费用 1,412,244.10, 元。
5、个人部分保险退款62,732.10元。
6、体检费188,705.00元。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6,800.00元。
8、购买人身意外险960,000.00元。
9、工会经费1,437,000.00元。
10、其他开支8,800.00元。
我局从编制专项经费预算开始,大力强化预算绩效评价,将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大力推进绩效评价,完善评价机制,规范评价程序,不断提高评价质量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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