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双纪实”制度,与所属单位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8月份完成对各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一一“画像”建档工作。
二、协同驻在单位党委完善“大监督”工作机制,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形成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的良好局面。
三、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驻在单位重大事项监督实施意见(试行)》,助力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深化年”行动。
四、牵头组织对所属监督单位分别开展执法办案程序不规范,“躺平”“摆烂”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辅警协助民警违规执法检查专项监督。
五、牵头组织对户籍办理、驾考、车管等群众关注问题进行检查。指导局机关纪委牵头对监管场所卖高价商品、过期食品、违规“捎买带”和违规接见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六、对违反公安部《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和衡阳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四个一律”工作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办理。建立相关部门信访举报联查联处、信息共享机制。
七、重点查处以商养官、以官护商、官商一体及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
八、6月联合审计部门对市局机关2024年度“三公”经费使用、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进行检查。
九、落实各级纪检部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汇报工作制度,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为抓手,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5月份举办一期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监督执纪能力。
十、开展“党委(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活动。9月,以家风为主题与监督单位工会共同开展“廉洁家庭”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