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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公安局启动环境食品药品有奖举报 严厉打击环食药违法犯罪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8-31

近日,衡阳市公安局公布了《衡阳市公安机关打击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鼓励社会公众实名举报环食药违法犯罪,对举报人实施奖励制度,衡阳市公安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犯罪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对一般涉嫌食品犯罪案件线索,鼓励公民、单位和其他组织直接向涉案地县(市、区)公安机关举报,举报人也可以直接拨打报警电话110举报。具体奖励标准如下: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按案件货值金额的5%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奖励。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按案件货值金额的3%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300元的,按300元奖励。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案件货值金额的1%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100元的,按100元奖励。案件货值金额无法计算,但举报情况属实,可视情况给予100~2000元的奖励。 案件货值金额以法院判决书认定金额为准。每起案件的奖励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对在全省、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的举报,经举报奖励领导小组审定,奖励额度可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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