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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召开收戒收治工作座谈会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03-23

 

322日下午,衡阳市召开全市收戒收治工作座谈会,副市长、市禁毒委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局长胡志文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禁毒办主任张少华主持。

会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去年以来全市收戒收治主要工作情况、亟待解决的瓶颈性问题进行汇报,并就如何开展好戒毒收治工作提出很多意见和建议。

胡志文同志强调指出: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形成应收尽收、能收尽收的整体合力。一是要高度重视。毒品是万恶之源,社会治安、贫困、医疗等问题的发生大部分都与毒品有关。党中央高度重视禁毒工作,自去年来连续出台两个文件专门就加强禁毒工作做出战略部署,省委省政府也多次就禁毒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出台专门文件。我们必须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强力推动禁毒工作,持续开展“禁毒风暴”专项行动,二是形势严峻。目前衡阳在册登记吸毒人员多,外流贩毒形势严峻,尽快拿出具体措施解决各项问题。三是矛盾突出。“集打斗争”等打击行动力度非常大,大量戒毒人员要入所戒毒,但“进不来、出不去、送不走、控不住”的矛盾依然存在,必须要找准平衡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应收尽收、能收尽收。

二、挖掘内部资源,多方出力献策,着力解决燃眉之急。一是要在收戒上挖资源。特殊时期要有担当,尽可能多想办法多收,整合多方资源,拿出具体措施,互相支持,全市调剂,努力做到满员收戒。二是要转送一批。要请求省内其他地方帮助,多工作,向其他收戒场所转送一批。三是要落实保障。积极从人、财、物切实保障收戒工作,解决燃眉之急。

三、严格依法办事,规范工作流程,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一是入所要畅。对于确实要拒收的情况要经过集体研究,要有担当精神,制定有效制度,确保入所畅通。二是出所要畅。要认真研究出所有关政策,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出所条件,经过集体研究,拿出依据,落实出所机制。三是转送要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要求,公安戒毒所关押三到六个月后要转送司法戒毒所,要落实上级要求,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

四、落实禁毒责任,解决瓶颈问题,提升标本兼治能力水平。一是新建戒毒所。新司法戒毒所要加快建设进度,提前两个月建成。衡东、衡南、常宁、衡阳、祁东五个县年内必须要新建强戒所,确保8月份基本建成,年内全部启用。对于不能按期按质建成的,在绩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建设缓慢的还要约谈、挂牌。二是落实医疗责任。戒毒工作要全方位落实医疗责任,责成卫计委等部门落实责任,要一方面医疗社会化,一方面整合医疗资源。三是落实管控责任。加强戒毒人员特殊群体的管控力度,积极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推广广东先进经验模式,通过社会化购买服务等方式,降低成本,落实责任到属地。

五、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确保无责任事故无违法违纪。一是要健全制度。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全体民警、协辅警和薄弱环节的内部管理,严禁带手机进监管场所,严格管理措施。二是要把住关口。对容易出问题的关键环节、薄弱环节的人事物加强把关,严明纪律,按规矩办事。三是完善机制。解决“怕、躲、推”的问题,请人大、政协、监察委、检察院共同研究,制定一套共同机制,形成正式文件,完善应急机制,拿出相关依据,完善责任制,形成“有错追责,无错维权”共识。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恒芹,市禁毒办第一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吴起等领导出席会议,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屈国原、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监管支队、法制支队、第一强戒所、监管医院、耒阳强戒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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