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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公安部署开展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攻坚行动

来源:衡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6-13


6月12日下午,衡阳市公安局召开深入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攻坚行动视频推进会。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吴起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市公安机关自即日起到党的二十大结束,要积极开展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攻坚行动,通过集中统一行动,切实减盲区、清存量、控增量、防变量、除隐患,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会议强调,此次攻坚行动要抓好6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入宣传。通过广贴通告、以案释法、媒体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村村响”)、各类微信群等新媒体开展宣传,借助“屋场恳谈会”“湾村明白人”“长湖义警”等载体、力量,动员群众主动上交。二是彻底清缴。以派出所为单位,尤其是林区、山区、矿区、库区的派出所要主动作为,对非法物品必须收缴、疑似材料甄别收缴、物品流通核查收缴,严防非法枪爆物品落地造成危害。三是集中销毁。各地收缴的枪支爆炸物品,由县市区局治安大队上交到市局治安支队,市局统一组织集中销毁。四是侦办案件。强化线索核查、深挖扩线、破案攻坚,摧毁一批制贩网络,抓获一批犯罪分子,缴获一批枪爆物品。五是突出重点。林区、山区、矿区、库区是打击整治的重点部位,务必深入排查,不留死角。六是强化监管。加强互联网巡查,及时发现涉枪爆信息线索,依法核查和打击处理。

会议强调,要明确部门职责,全市各级公安治安部门牵头负责组织、督办、暗访、检查、汇报,刑侦部门负责侦破打击,网技部门负责网络贩卖枪爆物品及配件的查处打击,森林公安、属地派出所负责本辖区的清缴、案件办理等工作。

会议要求,要逐乡镇(街道)逐村(社区)发动摸排,实行分管治安的副局长、治安大队长、派出所所长三级负责制。强化工作调度,每月调度排名。落实奖励机制,对举报涉枪爆违法犯罪线索的群众,按照《“衡阳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兑现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对打击整治枪爆物品违法犯罪有功的民警辅警,要实行战时奖励,确保全市“不打响”“不炸响”。

市局一级高级警长侯德康,局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区局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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