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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公安局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7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衡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9-18

衡阳市公安局


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72号提案的答复

衡公提复〔2020〕20号(A类)

 

李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小区内中小学校门口及附近严禁停放大货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整治学校门口及附近道路交通秩序。

学校周边主要存在机动车乱停乱放和电动车非法接客两个影响交通秩序的乱象,这始终都是我局交警支队打击整治的重点。一是狠抓违停车辆。机动车乱停乱放主要原因是机动车数量增长过快,而停车设施、场所建设严重滞后,无法满足正常停车需求。尤其是上下学高峰时段的学校门口,因没有足够的停车泊位,只能占道停车,这既给交通管理带来难题,也易诱发交通事故。为进一步遏制停车乱象,提升道路通行效率,我局交警支队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依托勤务体制改革,最大限度的将警力推向路面,切实提升了见警率、管事率。尤其是针对学校、医院、商场等重点区域,进一步强化管控力度,在全市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对驾驶人在车内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以口头教育警告为主,采取喊话驱离现场;对城区主次干道上停车不入位、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乱停乱放机动车,一律抄牌或拖车。同时,我局交警支队将进一步完善临时停车泊位和临时停车点的规划设置,调整完善医院、学校、农贸市场周边的禁停标志,安装电子警察等科技设施,积极整合现有停车资源,对一些有条件的场所实行限时开放,充分发挥停车资源最大利用率。二是严管电动车违法接客。学校周边人流量巨大,且学生从便捷角度出发,多选择乘坐电动车,造成学校周边电动车违法接客现象突出。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始终坚持整治力度不减、措施不松,加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治理、路面整治等环节全面推进相关工作:1.组织专门力量,成立整治专项小组,对非法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车及其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今年,我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开展了“规电”专项行动,平均每月对2500余辆违法电动车采取暂扣、教育、处罚等措施。2.在城区主干道增设警力,在各个重要路口增加民警、辅警和劝导员,科学设置机非隔离带,施划电动车红灯等候区域,合理引导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规范行、停,依法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力度。3.自今年6月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针对城区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载人(物)、乱停候客等违法现象,坚持发现一台、查纠一台。尤其对安装遮阳伞、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从重处罚,扣车并强制撤除、收缴伞具及伞座,组织违法人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习,考试合格后再依法处理。

下一步,我局交警支队将加大对学校周边道路的巡查力度,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对学校周边道路乱停、乱行、乱闯的电动车进行重点查扣,全力净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

二、关于禁止大货车在学校门口及附近停放或过夜。

近两年,学校周边的交通治理被纳入全市交通综合治理的重点任务,我局交警支队主动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综合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细化梳理相关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提出学校医院周边要“六类设施齐全、四支队伍到位、三方责任压实”。即黄色网格线、人行横道线、限速标志、注意行人标志、违法停车非现场执法设备、前方学校标志(无障碍设施)等六类交通设施设备清晰、完善;组成交警、校方、保安、志愿者四支队伍,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压实教育局和学校的主体责任,各区和属地街乡镇的属地牵头责任,交管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的执法责任。我局交警支队将认真梳理学校周边的标志标牌,认真按照《国家标准5768.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在学校周边设立禁停标志,对违停车辆进行抄牌,严格处罚措施,切实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公安局

  2020年7月20日

 

 

责任领导:唐耀兵          承办人:李白钰、孙一轲

联系电话:8208758

公开情况:公 开

抄送:市政府办,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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