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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招聘“一村一辅警”491人,期待你的加入!

来源:衡阳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12-19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村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建设平安乡村,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村辅警491名,劳务派遣至衡阳县各乡镇(园区)所属行政村(社区)的驻村警务室从事专职辅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辅警。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491名驻村辅警,每个行政村(社区)各1名。

三、招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能操作电脑,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协助公安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5.限招男性,身高165cm(含)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户籍为驻村警务室所在村(社区);确实本村(社区)无合适人选的,户籍可放宽至驻村警务室所在乡镇且在该村有住宿条件的(现任村干部不参加招聘)。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优先考虑。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曾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吸毒、精神病史或有其他重大不良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条件的情形。

9.招聘后,因工作需要服从调配。

四、报名时间、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1219日至 1225

(二)报名程序:由村支两委按13比例推荐上报,乡镇党委和派出所研究审核后按12比例报县公安局协辅警办。

1.报名人员(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不能由他人代为报名)到所在地派出所报名,填写《衡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驻村辅警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红底彩色1寸照片6(背面注明姓名)

2.到所在村部签具推荐意见;

3.到乡镇党委签具审核意见;

4.由派出所汇总统一上报。

报考人员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与考核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男子1000米测试,测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公安、人社、财政和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及相关法律知识。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公示。面试公示3天,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站、衡阳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

4.体检。根据报名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进行,体检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所需经费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5.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6.聘用公示。通过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按11比例面向社会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为农村驻村辅警。

7.因名额原因未能入选的,名单进入全县驻村辅警后备人才库,缺员时依次递补。

六、人员管理

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建立劳动关系,只缴纳工伤保险不缴纳其他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合格的,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衡阳县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合作单位(衡阳市宏达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的劳务派遣方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2年期的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需缴纳1000元服装押金方可正式上岗(合同期满、合同期未满期间考取公务员或行政事业单位的押金全额退还)。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本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聘用单位,经聘用单位同意后,可与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和离职手续,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聘用人员承担。合同期满后,表现优秀考核合格、适合驻村辅警工作的可续签合同;合同期内违反管理规定、不适应驻村辅警工作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七、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享受国家法律规定的“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2.试用期发基本工资1600元,试用期满后聘用人员月报酬为2000元(其中基本工资1600元,绩效工资400/月),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发放,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八、报名与咨询电话

本次招聘驻村辅警工作,由衡阳县“一村一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解释。 咨询电话:0734-6808026   曹警官:1871145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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