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某林、王某春等人涉嫌以南京市好分享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名义电话销售保健品,诈骗老年人财物一案,已被衡东县公安局侦破,目前该案处于衡东县人民法院审判阶段。为切实保障被害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向购买南京好分享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的受害者发出通告,请自本通告刊登之日起三十日内,至衡东县人民法院登记受损金额,并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届时县人民法院将依法根据本案已扣押的赃款按比例退还各被害人。逾期不报损失,不利后果由各受害人自行承担。
湖南省衡东县公安局
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检察院
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