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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公安部署开展暑期防范学生溺水教育和巡查工作

来源:衡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6-03

 近日,衡阳市公安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自6月1日起开展暑期防范学生溺水教育和巡查工作。

目前衡阳市已进入高温天气,汛期和学生的暑假也即将来临,溺水事故进入一年的高发期。为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溺亡事故的发生,市公安局决定自6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4个月的暑期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教育和巡查工作。

——切实加强宣传警示教育。对属于村组(社区)管的池塘等水域和鱼类养殖场所,配合村居两委设立警示标志,明确水域附近的村(居)民为责任人,在重点时段加强值守,及时发现报告制止学生游泳;对有管理单位的水坑、山塘、水库等重点水域,由派出所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联合教育部门督促相关单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安排人员加强值守;各地公安机关要主动对接教育行政部门,依托本地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宣传部门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和自救知识,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校课程计划,组织开展预防溺水主题教育活动,利用上、下午放学前最后一节课进行“每天5分钟”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各地公安机关担任“法制副校长”的公安民警,要结合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利用6月份学生尚未离校之际积极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力求做到全覆盖,向全体学生发放《珍爱生命 谨防溺水——致全市中小学生公开信》。

——抓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重点地段巡查守护工作。联合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当地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在去年已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压实防控责任;依托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体系,在县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主动联系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推动建立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村组(社区)具体落实,驻村(社区)辅警具体牵头,村组(社区)人员、志愿者等参加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联合巡查机制;各地公安机关要组织驻村、社区辅警全面开展水域巡查工作,以村组(社区)为单位,组建由村(居)两委负责,驻村(社区)辅警牵头,动员组织村组(社区)人员、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参与的巡查组,对学生上下学沿线的水库、山塘、湖泊、河流等重点水域,采取分片、分线、分塘、分水域包干等形式,在学生午休、放学、节假日和暑期等重点时段,全面加强巡查工作。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学生游泳的,要迅速劝阻制止,同时报告村组(社区)书记,并通知家长;发现重点水域未设置警示标志的,驻村、社区辅警要及时报告村居两委和派出所,完善警示标志。

——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会同应急管理、卫健等部门,组织派出所在乡镇(街道)的组织实施下,完善应急救援措施;要积极组织民警、辅警开展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及救援方法的教育培训,提升救援能力;要为派出所配备救生圈、救生衣、救援绳等水上救援设备;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确保一旦发生溺水事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施救,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对发生重特大溺水事故,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开展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积极会同水利、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排查辖区水域非法采砂、取土等安全隐患,发现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河堤、塘坝任意改造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依法严厉打击,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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