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自即日起,衡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或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非法添加衍生物、非法化合物;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售病死畜禽、随意弃置病死畜禽及死因不明畜禽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私屠滥宰生猪的“黑窝点”;屠宰厂(场)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线索。
(三)生产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使用鸡肉、猪肉、鸭肉等冒充牛、羊、驴肉,使用病变淋巴结及病变组织的“糟头肉”等生产加工食品;在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如使用甲醛、吊白块等非食用物质浸泡肉制品防腐、漂白)等违法犯罪线索。
(四)销售病死畜禽肉、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餐饮服务单位采购来源不明的肉类;走私冻肉,采购、制售假冒牛羊肉制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五)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其他涉嫌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一)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举报人对举报线索的真实性负责。
(二)举报人对举报、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相关证据材料等。
(三)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10 、18007349334(彭警官)
信函或上门举报:衡阳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衡阳市蒸湘区天柱路28号),邮编:421000
衡阳市公安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