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工作 >  出境入境 > 

往来台湾通行证定居签注

来源:衡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11-14
事项编码4300000130858000事项名称

往来台湾通行证定居签注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受理机构办事网点查询办理深度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在线预约
收费标准

一次有效签注/件:15元

一次有效签注/件:15元

多次有效签注/件:80元

多次有效签注/件:80元

物流快递不支持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探望在台湾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尚未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

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三)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大陆居民自行取得台湾居民身份后返回注销大陆户籍并申请赴台湾证件的,须交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上述证件及台湾地区户籍誊本复印件;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还须交验本人出生证明和父母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四)提交有效的往来台湾通行证。

办理流程

填写申请表—人工窗口受理—缴费—领证

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非必须)下载表格

2、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非必须)下载表格

3、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大陆居民自行取得台湾居民身份后返回注销大陆户籍并申请赴台湾证件的,须交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上述证件及台湾地区户籍誊本复印件  (非必须)

4、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还须交验本人出生证明和父母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非必须)

5、提交有效的往来台湾通行证  (非必须)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审批依据

1.《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

2.《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2015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2015年12月28日发布)。

办事流程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