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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1-01-15 来源:衡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1月15日上午,衡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邀请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蒋海松副教授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治理体系现代化”专题讲座。市公路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张兴二主持讲座,市公路中心二级巡视员肖仁贵听取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蒋教授分两部分为大家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上部分,蒋教授为大家介绍了民法典的伟大意义、治理要求。

首先从“民”、“法”、“典”、“新”、“梦”五个方面来为大家阐释了民法典的重要性,并通过播放视频和举例来让大家直观深刻的了解民法典产生的由来与曲折的发展历史。随后蒋教授通过讲述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这两个世界民法典的标杆背后的艺术性,来引出中国民法典具有交响乐、小夜曲、创意曲和民族风这四个艺术风格。在下部分,蒋教授按“权利通则、各种权利、权利救济”的逻辑为大家介绍了民法典的具体内容和创新之处,并通过具体的事例和自身的经历增加了趣味性,让大家能更好的理解民法典的法条。

张兴二在总结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鲜明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发展思想,鲜明体现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时代改革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切实提高公路工作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履职尽责打下坚实基础,促进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为广大人民服好务;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公路行政决策的重要标尺,规范公路工作行为,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路,让道路更畅通,出行更安全;要自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使权力和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做到严格依法办事、时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来规范自己,事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约束自己,正确处理好权和法的关系,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决不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切实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