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经信委
您好!今天是

当前页面: 首页 > 信息公开 > 规划计划 >

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0-07-22    来源:政策法规科

    2020年,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全面深入推进全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市制造强市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便民、高效、公开、规范。

2.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交流沟通,对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按照要求完善、公开行政权力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

3.维护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进一步加强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清理、废除涉及本局职能范围的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4.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及时更新、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5.抓好典型示范。组织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局属各单位参加全省工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建促进,由点及面,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全市工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6.全面完成《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的各项任务。对照《实施方案》,补短板、强弱项,并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5年来的经验进行总结。

三、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7.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

8.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讨论、决定重大行政事项之前,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起草、论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市政府和省工信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决定。对县市区工信部门开展此项工作抓好督促落实。

10.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切实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确保执法规范、合理、有效。

1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证有效期的管理,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及时换发执法证。

12.落实行政执法保障。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支持执法科室(单位)执法经费纳入单位预算,保障执法经费足额拨付。积极改善执法条件,逐步加大执法装备配备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3.完善权力监督制度。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规范性文件时,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腐败风险等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14.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认真执行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定期向市政协通报有关情况,及时研究办理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重视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建议,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1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平台为依托,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6.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落实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督促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或第三人的工信系统有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培训交流,切实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

17.增强行政应诉能力。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程序,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保障行政应诉工作所需经费、装备、车辆和其他必要工作条件。

18.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信访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实行诉访分离,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落实《湖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健全完善复查复核机制,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9.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健全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再教育制度。

20.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充分发挥案卷评查的倒逼和激励作用,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逐步提高工信系统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2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普法宣传,切实执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