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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4-02-25    来源: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及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集聚、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质量管理工作。

(二)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统筹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对政策建议。

(三)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市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高新技术与传统产业改造结合。

(四)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相关科技重大专项。

(五)负责组织拟订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

(六)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政策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的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全民创业;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改革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七)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承担消费品、原材料、装备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九)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承担通信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全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

(十)负责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数字产业的发展,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相关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一)产业经济发展的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集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促进产业集聚、优化升级和企业集群发展。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内区域合作、国际产能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利用外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研究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走出去”和“引进来”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推进先进制造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十三)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本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衡阳市人民政府6楼(解放大道16号)  联系方式:0734-8859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