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经信委
您好!今天是

关于衡阳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49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7-09-08    来源:市经信委

夏崇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保姆式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来,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张剑飞副省长在年初召开的全省新型工业化大会上“始终坚持保姆式服务”的讲话精神,着力以精准帮扶企业为抓手,协调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实施经济发展环境集中整治,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和工业经济发展。

  一、开展“一企一策、服务企业”活动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

  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全市工业企业精准帮扶工作。市委、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衡办发[2017]4号),设立衡阳市县域、工业、旅游经济“植优势、补短板、促发展”行动领导小组。其中工业经济专项小组由市委副书记邓群策任组长,刘正兴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工业经济专项小组研究制定了市级领导联系重点工业企业安排表,实行“一个企业、一名市领导联系、一个部门牵头、一套方案推进、一抓到底”的帮扶企业工作机制,按“谁联点、谁办理”的原则开展工作,并明确责任部门、单位具体负责办理。全市40个副厅级领导分别联系59户工业企业,市直部门全部参与联点企业。同时,做了一批“市级领导联系服务企业责任牌”,发放到了59个联点企业,对每个企业实行挂牌服务。各县市区也参照市里模式,成立工业经济“植优势、补短板、促发展”专项小组,对全部规模以上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由县级领导带队,结合各地实际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稳定工业增长,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全市上下形成了全力以赴服务企业促发展的工作合力和良好氛围。

  (二)大力营造亲清观念,主动服务企业

  建新市长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化思想认识,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主动上门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支持企业发展。在年初《关于市级领导联系重点工业企业安排暨问题交办的通知》的基础上,建新市长又对全市20户工业领军企业实行了首席联络官制度,由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委书记、市直园区管委会主任任首席联络官,负责市委、市政府交办问题的牵头办理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对这些交办问题20天一调度,定期向建新市长报告。

  (三)市级领导亲力亲为、带头示范、靠前指挥

  周农书记今年以来多次深入到全市工业企业调研,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精准帮扶,为企业发展把脉问诊、鼓劲加油,以实际行动支持企业加快发展,并向全市发出大抓工业的信号。郑建新市长7月10日来,已密集专门调研20户领军企业中的14户,交办重大协调问题25个。其他的市级领导,也都带领市直各部门深入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具体问题。各联点及交办单位主动谋划,也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

  (四)精准服务,为企业办好一些具体事情

  一是为企业解决了一些多年来未解决的困难。今年我们收集的59个企业存在的89个问题,大部分都是多年来都难以解决的遗留问题。如衡阳运输机械有限公司提出了300米道路打通问题,10多年来一直都没有解决。目前,按市政府的交办,市住建局拿出了具体的建设方案,已上报市政府审定。珠晖区政府成立了拆迁领导小组,建设方案确定后即启动拆迁工作。等等。到目前为止,89个问题已办结42个,办结率47.2%。

  二是为企业融资服务。今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市金融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已搜集汇总全市8000多家企业信息,服务中心平台现有入网企业460家,其中,申请贷款的企业有168家,撮合贷款10.68亿元。此外,还利用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对接北师大、中科院及中南大学等高校,帮助50家企业对接融资3100万元。白沙洲工业园还成立了助保贷平台,为园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今年5月份与建行合作的助保贷平台正式启动,利宁医药等3家企业各贷款500万元,共计1500万元。

  三是成立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3月1日建成营运,平台服务场地面积2000多平米,设有融资担保、电子商务、企业上市、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八大服务区,开通了96871企业服务热线和微信公众号,实现了在线咨询、查询、受理功能。同时还征集150余名中小企业服务专家,组建“衡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专家库”,为中小企业在线上、线下提供各项服务。到6月底,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平台网络注册企业2944家、注册服务机构363家、服务项目发布1287条、组织活动242次。

  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推进政务服务改革

  一是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为确保市政务服务中心实现“进一家门、办所有事”的服务功能,全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对归并不彻底、审批职能授权不充分、内部流程调整不及时的单位进行当面交办、限期整改,改变政务服务中心“无用论”的错误观念。对进驻窗口开展了一对一检查,通过当面询问、查阅台账等方式深挖存在的问题,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和集中归并。到目前,涉改部门基本完成了改革任务,“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积极推行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政府出台了《衡阳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衡政办发〔2016〕12号),积极推行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两集中、两整合、两公开”、“一个窗口进出、一枚公章审批”、公开“涉审中介目录、涉企收费目录”,确保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总时限控制在47个工作日以内,提速率达74.6%。同时降低了企业投资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是全程免费代办。市政务中心设立了“项目建设代办服务中心”,设立联合登记窗口,实行“一个窗口进出”,推行全程免费代办制,为项目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务,并推行“一次受理、一并办理、一文办结”审批模式,将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立项、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综合验收5个阶段,实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2016年,市本级代办中心共受理报建项目232个(其中工业项目25个),办结各类审批376项(其中市本级重大工业项目如特变电+1100KV特高压交直流输变电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等5个项目办结)。市直各工业园区也都成立了企业服务中心,为所辖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如白沙洲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各项报建手续代办帮办服务,如今年上半年为12户企业代办工商登记手续,为5家企业代办电力报装手续,为3家企业代办申请用水手续。

  四是规范项目建设代办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编制受理清单及工作流程,规范代办工作。培训项目代办人员,通过邀请部门业务骨干讲课、学习法律法规、窗口跟班学习等方式,提升代办中心代办人员服务能力。就代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综合验收中审批条件互为前置等一系列问题。规划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利局、环保局、住建局、消防支队、城管执法局、人防办等涉改部门负责人定期到政务中心现场办公,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五是清理涉审中介及涉企收费。对比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相关决定,共清理出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收费标准94项,服务机构89个,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58项、政府性基金9项、服务性收费(价格)32项,并对社会公布。同时,加强对涉审中介监管,目前市本级已有13家涉审中介机构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

  六是切实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在建设实体平台的同时,市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力度,努力形成“网上网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同时积极推进县市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向虚拟网上政务服务迁移,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二)提升审批速度

  一是审批时限大幅缩短。为规范行政许可项目办理流程,市政务服务中心积极推行分类管理模式,将所有的进驻项目分为即办件、一审一核件、承诺件三种类型,规定即办件1个工作日办结、一审一核件3个工作日办结、承诺件10个工作日办结(个别承诺件有特别法律要求的除外),承诺时限从法定的8660个总工作日减少到1520个总工作日,提速率82.44%。

  二是审批环节精简规范。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实行流程再造,明确规定即办件一个环节办结,一审一核件两个环节办结,承诺件三个环节办结,相比过去一个许可项目需要科员、副科长、科长、分管副局长、局长等多个审批环节层层审批,现在的审批环节更加精简规范,行政审批环节总数从2165个精简到769个,精简率64.48%%。

  三是审批程序规范明晰。流程清单包括审批程序、申请材料、承诺期限、申请地点等16个要素,为办事群众提供了统一、全面、规范、清晰的办事指南和办事路径。通过流程清单,群众能详细了解所要办理的事项需要经过哪些环节、需要准备哪些资料、需要到哪里找谁办理等信息,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三)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办事制度标准化。完善了首席代表制、并联审批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十多项规章制度,并制定了《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绩效考核办法》,对业务工作、纪律作风、投诉评议等内容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考核标准,考核意见作为市委、市政府对所在部门绩效考核是否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和年度政风行风测评的重要依据。

  二是政务服务标准化。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仪容仪表、态度用语等服务行为进行了规范,开展了亲切服务、微笑服务,推行了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并对纳入省市重点工程的项目免费实行审批代理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

  三是场地设施标准化。在服务大厅设立取号机、查询屏、服务台,设置银行、文印室、刻章室、邮政室、开水房等便民服务设施,把服务触角延伸至最微处。同时,引入高标准物业管理团队,在引导、安保、保洁等方面达到星级酒店水平,让办事企业和群众享受到星级服务。

  (四)提升公开水平

  一是完善公开机制。按照“谁产生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主动公开和考核考评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议。推进行政决策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方式及答复机制,畅通公民对政府信息的诉求渠道。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政府建设等方面积极加大公开力度,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推进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教育、招投标、安全生产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抓好平台建设。在衡阳党政门户网、县市区党政门户网及政务中心门户网开设公开专栏,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并通过衡阳政报对政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等进行公开。同时,在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置信息查阅点,并通过部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网站等公布相关信息,方便群众随时查阅。

  三、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今年,我市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下发了《2017年全市经济发展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衡办〔2017〕42号),在全市开展经济发展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一)整治行政执法环境

  一是认真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的通知》(湘办发〔2010〕23号)文件精神,严禁涉企检查不履行备案程序,严禁违规备案开展检查;严查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违规对企业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行为。二是市法制办牵头,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联合检查,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三是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不执行价费优惠政策,切实为实体经济减负。四是认真落实《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开展规范行政裁量权专项检查,对部门执法案卷组织公开评查,严禁无正当理由不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依法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发〔2017〕23号)要求,重大处罚决定必须经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未经集体研究不得随意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禁以罚代管、以收代罚。五是从严查处乱借执法检查之机摊派、吃请、索要钱物、搭车推销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工程建设环境

  一是严格落实重点工程建设周边环境维护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当地政府、基层组织和公安机关的责任,做好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公安机关悬挂警企联系牌。二是对在全市有维护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的乡镇(街道)、派出所等基层单位维护工程建设环境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提升基层单位和个人维护工程建设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严厉打击强揽建设工程、强买强卖建筑材料和有关物资,以及在建设工地聚众阻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的行为。严肃查处无理或强行要求工程建设单位支持乡镇(街道)、村组(社区)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对工程建设中的矛盾纠纷化解不积极,对阻工闹事等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等行为。

  (三)整治招投标环境

  一是严格招标核准,把好工程建设项目“入口”,严禁规避招标、越权审批招标等违规行为。二是加快推进电子化招投标,加强电子监管,防止围标串标。三是出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法》,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四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招投标“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投标单位、中介公司和评委进行公开曝光并依法依规处理。五是切实强化招投标行政监督,严肃查处泄露标底、串通招标投标、骗取中标、违法确定中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六是严肃查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法干预招投标等行为。

  (四)整治法治环境

  一是在涉及企业财产的案件中,严肃查处政法机关挪用、截留和违规使用企业财产,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资产和账户,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而不解除,违法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扣押财物损毁,司法或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和裁定,或其他因不依法履行职责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等行为。二是严肃查处政法机关在涉及对企业和企业法人立案的案件中,超越管辖立案、立案程序违规、超期采用强制性措施等行为。三是严肃查处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在涉及企业的案件中,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索拿卡要的行为和插手经济纠纷、收取企业或个人的赞助费、要求企业购买指定物品或接受有偿服务等行为。

  (五)整治庸官懒政

  一是严格执行《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衡政发〔2017〕3号)文件精神,严禁政府及其部门违法违规签订政府合同(协议);依法整治政府及其部门与企业签订合同(协议)后,无法定理由或无不可抗担因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合同(协议),给企业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行为。二是整治对群众合理合法的信访诉求,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信访工作职责,不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对历史遗留问题不管不问,推卸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三是整治不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决定,不作为、慢作为、变通作为的行为。四是整治上班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工作时间炒股、玩游戏等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事项的行为。

  (六)切实加强督查

  今年开展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环境专项督查。市优化办先后会同市重点办、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开展了20多次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专项督查。对瓦松铁路、衡邵怀铁路、常宁宜阳北110KVA变电工程、湘江2000吨级航道二期工程、湖南交通学院工程、土谷塘航电枢纽工程、中石化长郴输油管线、S210公路建设等反映的一些环境问题进行了现场协调处理和交办、督办,共召开协调会10多次,协调解决问题27个,为重点工程建设提供环境保障。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高度重视。在当前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集中系统地解决制约我市企业发展的一批典型性问题,是市委市政府以优化服务为保障,厚植产业优势,补齐发展短板,加快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企业的郑重承诺。要通过以点带面、解决一批企业关键问题,帮助企业提振发展信心,让企业感受到市委、市政府的温暖,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二)强化措施。要压实责任,联点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个业务科室负责联系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方案;问题交办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交办问题牵头,要会同联点单位、企业研究问题症结,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

  (三)加快办结、提高质量。各相关单位要对帮扶企业反映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对没有解决的问题要加快进度,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有说明。各相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继续深入企业一线,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要转变传统的、落后的、固化的思维,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拒绝缓作为和不作为;要举一反三,以交办任务的突破带动其他问题解决,巩固和扩大全市大抓工业经济的强大氛围。

  (四)进一步深化“两集中、两整合、两公开”工作。加快网上报建平台建设速度,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确保审批系统与部门业务系统数据无缝对接,并联审批、全程监督、过程查询、证照认证、绩效考核等功能全面实现,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助推审批提速。市财政局加快市政务中心第一期工程结算进度和第二期配套项目财政评审、建设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完工。

  (五)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建设。继续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努力形成“网上网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打造衡阳政务服务升级版,努力实现“一次申请、一张表格、一套材料、一次办结”,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按照“部门全覆盖、事项全覆盖、流程全覆盖”的要求,积极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改造升级,将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对每一个事项、每一个办理环节设立办理时限,明确工作责任,设置预警提示,确保实时监控、实时评价、实时考核,实现监控、考核自动化。

  (六)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开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积极推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结合行政权力清单清理工作,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及时予以公布。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

  (七)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市直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贯彻落实企业服务、优化政务环境、整治经济发展环境的具体方案,拿出具体工作措施,确定具体工作日程,落实具体责任人,推进各项工作。

  (八)加强督查考核。市委市政府将加强督促检查,对行动迟缓、敷衍塞责影响办理进度的,对落实不力、延误办结进程的进行严肃问责。按照20天为一个周期,定期向建新市长报送重点企业问题交办办理进度。市考核办将企业服务、优化经济环境、优化政务环境工作列入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

  感谢您对全市工业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9月7日

  责任领导:万克俭              承办人:刘衡锋

  联系电话:0734-8859080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建议提案科,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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