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6 来源:办公室
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衡工信提复〔2022〕2号(B类)
胡最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政-产-学-研”协作培育衡阳数字经济新兴增长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5月27日,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让更多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营造传承中华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要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挖掘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传播更多承载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和文化产品。而数字化就是激活焕活文化遗产的重要路径,能为文化遗产活化创新提供新动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就明确提出了“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更早之前,中办国办2018年10月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推动文物展示利用方式融合创新,推进“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
文化遗产数字化,即通过拍照、扫描、3D打印等手段,留住其“魂”和“形”,并为它们建立起全面的数字档案。数字信息技术的兴起,大大突破了传统保护手段的局限性,为文化遗产的认知、保护、展现和传播提供了更丰富的技术选择,为破解遗产保护的诸多难题找到了突破口。利用数字技术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不仅是让历史遗迹“昔日重现”,更重要的是用新理念、新技术和新形式,使其形成新的价值,以全新的模式迎接新的机遇与发展。
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更多可能性。然而,并非有了数字化技术,文化遗产保护就吃了定心丸。近年来,国内大量的文保机构都在持续做着基础性的文化遗产数据调查与数字化存档工作,但积累下来的数据资源却大多处于内部保管状态,在内容传播、数据价值开发等方面裹足不前。“互联网+”“大数据”等前沿技术理念和文化遗产的结合需要时间。数字化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不应为了数字化而数字化,而是要着眼于移除文化遗产数据共享的技术和制度等壁垒,整合碎片化的数据资源,通过开放共享、多元协作,不断推动人文创新和文化产业发展。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工作,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两方面持续发力,全力打造衡州大道数字经济走廊,稳步推进数字新基建、两化融合、三化改造等产业数字化工作,全市数字经济总量突破1200亿元,连续三年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长,位列全省第一方阵。为进一步支持我市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工作,今年我市出台了《衡阳市关于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政策》。文件从数字化转型项目改造、上云上平台、产业数字化工作推进、数字化转型人才培养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资金扶持政策。
然而,在文化遗产数字化方面我市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亟需自上而下开展一系列机制调整和政策优化。首先要尽快建立统一的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标准,囊括数据采集、存储、清洗、分析发掘、可视化、版权保护、隐私安全等关键领域。其次是要加强顶层统筹和制度优化,建立全面互联的文化遗产信息交流平台和综合性数据库,实现对相关数据的系统化存储、安全共享以及充分转化。与此同时,还应尝试以共建促进共享,聚合政府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等各类主体的力量,在倡导共建的背景下,调动更多资源投入文化机构和企业的信息系统升级和数据汇聚平台建设,并大力支持上下游企业开放数据,推动全流程数据采集和共享,引导数据资源开放流动,打通数据传输和应用堵点,从而激活文化遗产数据资源的价值创造潜力。
感谢您对我市数字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4日
责任领导:王翔 承 办 人:陈秋亮
联系电话:8452111
抄送:市政府办(2),市政协提案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