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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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36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8-01    来源:办公室


 

 

对市政协十三届次会议第361号提案的答复

                             

衡工信提复〔2023〕 5号(B类)

 

肖新启等4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强我市偏远山村、林区通讯信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行政村2779个,2016年-2023年我市连续八年入选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城市,在国、省资金支持下,我市积极主动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纳入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内容,共完成投资近35.4亿元,累计建设农村4G基站700多个,农村移动网络覆盖率得到极大提升。在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基础之上,我市出台了《衡阳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衡政发〔2019〕12号)等系列政策文件,从规划、用地、资金、环境等方面支持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抓好普查摸底

近五年来,我局将农村地区网络覆盖率纳入绩效考核,每年组织各县市区和各运营商对现有情况就行普查摸底,通过实地调查、4G电信普遍服务工程专用APP测试、农村网络监测平台监测结果等多种形式,收集整理全市各县市区自然村4G覆盖情况,为电信普遍服务申报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撑。

(二)用好中央资金

我局指导各承建运营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项目资金管理“集中管理、统一使用”的原则,成立该项目资金管理团队。各部门联动合作、市县两级层层把关,强化项目的前期论证,每村一方案,每方案一会审,提高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加强建设的全过程管控,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资金的高效使用。

(三)推动携号转网

中央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村光纤网络向村民小组延伸,扩大网络覆盖范围和接入能力,确保光纤延伸覆盖该村60%以上村民小组。同时出于共建共享的原则,我局积极响应国家推动“携号转网”政策,鼓励各运营商通过降低宽带资费、绿色通道办理等方式方法,引导当地村民通过“转网不变号”,将信号覆盖低的运营商转移至信号覆盖高的运营商。

三、政策保障措施

为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优化建设环境,在国省出台政策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我局也推动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有效的解决了通信行业在具体建设、经营中遇到的一些问题。

(一)加强项目组织领导

把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三农”工作重要事情来抓,作为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来推动,出台《衡阳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成立衡阳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直各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县市区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本地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领导,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真抓实干具体抓,全力推进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二)强化政策措施落实

规划方面,2021年4月衡阳市中心城区5G基站专项规划由市政府正式发布,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等综合性和专项规划中,同步安排通信光缆、管道、基站、机房等宽带网络设施建设内容,与水、电、气、路建设统筹安排。用地方面,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涉及土地占用费用,按照市公共设施重点工程项目标准予以减免,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选址方面,市政设施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应向宽带网络设施和基站建设开放,并提供通行便利,保障公平进入,解决农村通信设施建设选址落地难问题。环境方面,下大力气保护通信基础设施,对因征地拆迁等造成的信息基础设施迁移和损毁,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赔补,同时在市电引入费、光缆铺设赔补费、绿化费等费用上予以一定程度的减免。

(三)优化政务施工环境

一是简化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要求,缩短审批时长,优先办理规划建设许可、建设用地审批、环评手续。二是对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光缆、管道、基站、机房等宽带网络设施迁移和毁损,严格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赔偿。三是在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严禁各乡镇、村组及个人向通信企业收取国家、省、市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此类行为予以通报。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恶意扰工阻工、漫天要价、收取“协调费”等违法犯罪,共同为农村信息基础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四、下步打算

(一)加快建设进度

积极主动与国、省相关部门协调对接,争取中央建设补贴资金向我市倾斜,严格按照省通信管理局下达的建设任务,认真组织承建运营商,做好项目招标、实施、验收等各项工作,统筹安排2023年及“十四五”期间建设任务,持续督促和指导各运营商加快建设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基站建设任务。

(二)抓好政策落实

贯彻落实《衡阳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按照“集约利用存量资源、能共享不新建”的原则,统筹铁塔等基站配套设施建设需求,切实加强移动基站及光纤基础设施等规范管理,鼓励各运营商共建共享,降低基站建设和维护成本。

(三)优化建设环境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基站选址难、管线下地难等问题。二是强化督查,联合县市区政府杜绝无故阻工,打击偷盗和破坏通信设施乱象,取缔不合理收费。三是加强基站辐射正面宣传,引导公众理性对待电磁辐射。

感谢你们对我市工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720

 

 

责任领导:王翔               承 办 人:李伟 

联系电话: 17707349780

抄送:市政府办(2),市政协提案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