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1-13 来源:信息化推进与信息安全科
关于印发
《衡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及
委属互联网群组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经信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衡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质量,规范委属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导,现将《衡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及委属互联网群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衡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及委属互联网群组管理办法
2018年11月12日
衡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
及委属互联网群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衡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以下简称网站)以及委属互联网群组的管理,规范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结合市经信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站是进行政务信息发布、沟通政府与企业之间联系的信息网络平台,旨在实现资源共享、政务公开、便民利民,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第三条 委属互联网群组旨在通过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沟通联络,提高办公效率,目前我委由委领导批准建立的工作互联网群组为微信群“委机关工作与信息综合群”,文中委属互联网群组均特指该群。如要建立经信委新的工作互联网群组,需由相关科室提出申请,填写综合研究室制定的审批表格,呈分管及主要领导批示同意后,方可新建,并将呈批表格报综合研究室备案。各科室自主建立的工作群,由其分管领导及各科室自行管理,谁出事谁负责。
第二章 网站管理
第四条 机关各科室应在网站公开上传下列不涉密内容:
(一)本科室的职责。
(二)本科室负责贯彻实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本科室有关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及其程序性规定,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情况。
(四)本科室需要向社会发布的公告、公示、重大活动、通知、业务信息等内容。
(五)其它要求发布的有关信息。
第五条 网站上传内容要求准确、严肃、讲究时效,严禁报送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六条 委机关各科室如有重要新闻信息、工作动态或者通知公告需主动报送,各业务科室每月至少报送两条信息内容至信息化推进与信息安全科。
第七条 信息工作坚持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委直属单位将各自要报送的信息内容整理完毕后,填写《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依次经分管领导、分管保密工作领导、分管意识形态领导对文字内容以及意识形态进行审核后,将表格与信息内容电子版、纸质版一起报至信息化推进及信息安全科,方可上传信息。
第八条 市经信委对信息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由信息化推进与信息安全科对机关各科室、委直属单位信息发布数量情况进行统计,每季由办公室通报一次。
第九条 凡有以下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应责任:
(一)发布虚假信息。
(二)违反规定出现失密、泄密现象。
(三)未经审核擅自发布信息。
(四)其它违反政策、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事项。
第三章 委属互联网群组管理
第十条 所有群员在进入互联网群组后,一律以“科室+姓名”为群昵称。
第十一条 群交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禁止出现不良政治倾向、宗教、色情、暴力等内容以及不合法不合规转发。
第十二条 群内容发布及要求:倡导信息共享和正能量传递,群消息发布以工作动态消息、最新通知、公告、重大活动与决策、行业最新信息以及探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主,不得在群内随意聊天,不得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第十三条 群里集中下发的通知要及时做回复,比如收到、执行、马上执行之类的回复语言,不可见之信息淡漠视之。
第十四条 群安全保密工作。每一位群成员需自觉做好群内容安全保密工作,对群内信息、业务通报、工作内容等敏感信息,不得随意转发给非相关人员,群成员需对自己发布的消息负责。
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
文件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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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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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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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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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负责人 审核意见 |
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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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审批意见 |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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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保密工作领导审核意见 |
分管保密工作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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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意识形态领导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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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意识形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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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结 果 |
不涉密 |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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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公开 |
涉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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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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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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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