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5-22 来源:政策法规科
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市直两区一园一城产业发展部门:
根据《关于加快湖南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意见》(湘经信产业〔2015〕180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经信产业〔2015〕373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要求,现就开展我市2018年度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第七、八、九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提交《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等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二、申报流程
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市直两区一园一城产业发展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的申报受理、审查,并行文集中推荐,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市直两区一园一城产业发展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好推荐申报工作。
2.严格把关。要严格遴选申报对象,对申报及复核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把关,于2018年6月22日前,将上报文件和所有项目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及电子版)报送市经信委(政策法规科)。
邮寄地址:衡阳市政府大院六楼623办公室,邮编421001
电子邮箱:hyjwcyk2009@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毛菊容 8859605、18607476518;
邓 静 8859605、15886450592
附件: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
申报材料清单
一、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1.《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独立机构证明);
4.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等);填写《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中专利和版权及其他著作权数量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5.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6.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7. 其他有关材料。
二、工业设计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1.《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和授权时间等);填写《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中专利和版权及其他著作权数量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4.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5.完成的工业设计项目清单;
6.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7.其他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