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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统计月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8    来源:政策法规科

各工业园区: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工业园区建设与发展情况统计月报表报送工作,制定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本报表的报送对象为市直两区一园一城及各县域省级工业园区,即: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松木经济开发区、白沙洲工业园、衡山科学城、衡阳西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衡南云集工业集中区、衡山经济开发区、衡东经济开发区、耒阳经济开发区、常宁水口山经济开发区、祁东经济开发区。

二、报送内容

衡阳市工业园区建设与发展情况月报表包括基本情况统计表及新入园项目、新开工、新竣工、新增规模工业企业、规模工业企业经济指标等情况表。基本情况表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四大类指标。其中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规划面积、已开发面积、新建成面积、新建标准厂房面积、园区平台公司实际到位资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额等指标。招商引资包括新引进项目个数、工业招商引资额、入园项目实际到位资金、新开工项目个数、新竣工投产项目个数等指标。产业发展包括规模工业总产值、规模工业增加值、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比、新增规模工业企业个数、实缴入库税收、企业期末从业人数等指标。科技创新包括园区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比一个指标。

同时,各园区需及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其他数据调度任务。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1、报送方式:各工业园区报送的月报表,经园区主要领导签字及加盖公章后(包括电子材料和相关表格扫描件),发至邮箱hysgyy@163.com。其中,园区规模工业总产值需与当地统计局进行核实,实缴入库税收情况,每季度要与国税局、地税局核对,保持一致。

2、报送时间:每月22日前报送上一个月的报表,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业园区要明确一位领导分管园区的统计工作,配备专职的统计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分管领导要对月报表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各统计数据真实、客观;统计人员要以统计工作为主,按照月报表格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填报相关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园区各项数据,不得遗漏项目,不允许报送空白报表。

2、夯实统计基础。各工业园区要结合本园区的特点,制订统计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统计工作有序进行,报表报送渠道畅通。同时,要建立统计台账,保留各项原始记录,做到数出有据,逻辑严密。杜绝随意填报,自相矛盾,造成统计数据的混乱。

3、规范统计格式。本报表采用全市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计量单位,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自行改变;内容填写要完整。月报表报送相关情况,将作为我市工业园区建设与发展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衡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详细地址:衡阳市政府大院6623

联系电话:0734-8859605(含传真)

电子邮箱hysgyy@163.com

邮政编码:421001

 

附件:1、衡阳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基本情况统计表

2、统计表指标解释

 

201758  

附件1:衡阳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基本情况统计表(表一).docx

附件2:统计表指标解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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