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7-15 来源:中小企业科
各县市区科工信局、市直园区产业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带动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2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衡阳市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衡阳市电气设备、铜铅锌等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盐卤化工、智能衡器计量4个细分行业(下称“细分行业”)面向全市征集有意愿、有需求开展数字化转型的制造业中小企业作为首批试点企业,可优先享受数字化转型相关公共服务,并在顺利通过改造实施、验收申请、测评评定、结果公示等环节后,享受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补贴。
二、征集条件
(一)申报企业属于制造业中小企业,且属于4个细分行业。(中小企业规模类型参考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企业可登录下述网站进行规模类型自测: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
(二)申报企业在衡阳市域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规范管理,合法经营,未被列入“信用湖南”黑名单,且近两年在安全生产(含网络安全)、产品质量、生态环保等方面未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企业有数字化改造意愿和需求,改造实施地在衡阳市域范围内;原则上首批试点企业应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数字化改造;改造完成后企业数字化水平应达到二级及以上(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的最新版本《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确定);财政资金补贴范围包括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
(四)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可重复享受本次补贴。
三、申报材料
《衡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申报表》(附件1)及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等附件。
四、征集流程
(一)组织动员。请各县市区科工信局、市直园区产业发展局,认真组织并动员本地区试点行业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向企业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二)企业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如实填报《衡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申报表》(附件1),于2025年7月25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及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等附件材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同时报送至所属县市区科工信局、市直园区产业发展局。
(三)初核推荐。各县市区科工信局、市直园区产业发展局对企业财务情况、公共信用情况及数字化建设情况是否良好等方面严格把关,在企业申报书县市区推荐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原则上优先将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纳入推荐范围。
各县市区科工信局、市直园区产业发展局填写《衡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首批试点企业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于2025年7月29日前报送至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603办公室。企业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hysgxjzxqy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审核及遴选。市工信局择优遴选120家左右申报企业纳入首批试点企业名单,并予以公示。
联系人:刘桂花 电话:0734-8857006
附件: 1、衡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申报表2、衡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首批试点企业汇总表
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