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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工程经济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22    来源:组织人事科


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现就做好2026年度全市工程经济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方式

2026年度市工程经济系列职称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和业绩评审材料,均需提供纸质材料。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提交,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业绩评审材料无须网上申报。 

纸质材料报送流程、网上申报评审途径、申报评审条件,中、高级评审职数、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申报审核流程等有关事项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申报与评审时间

(一)申报时间。2026年度全市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参评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31日,网上申报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5日;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申报参评纸质材料报送和线上申报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30日(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97日至9月11日工作时间)。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6号市人民政府大楼632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人事科)。

(二)业绩成果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能有效证明业绩成果取得的时间、承担的角色和效果。无佐证材料的业绩成果,评审时一律不予认可。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的有效时间为材料报送截止日,其中高级职称为8月31日(含)。初级、中级职称9月30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奖项、专利、论著及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6年度有效参评材料。

(三)市工程系列初级、中级评委会从10月开始组织评审,11月30日(含)前完成评议投票工作。3个工作日内,分别将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评审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公示及职数无异议人员、评审结果备案报告向市人社局备案。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人员,按程序调查核实,待处理完毕后再另行备案。

对通过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核发电子职称证书。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大厅个人网厅和智慧人社APP上均可自行下载打印职称证书,并提供职称证书信息查询。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资格审查材料目录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180天);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书。

2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任现职的聘书(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4破格申报人员的破格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5部队转业和党政机关转入调入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材料(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6申报参评所需资历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A3纸打印

8取得现有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9、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情况证明(外聘人员提供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证明);

10档案管理(托管)证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不提供)

11社保权益单及申报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情况说明(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12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网上提交,同时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线下提交。可加封面,并在封面填写“资格审查材料”、姓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及分支专业、申报单位

(二)业绩评审材料目录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单列胶装成册)

2个人述职报告(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单列胶装成册)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原件;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奖励、荣誉证书鉴定材料复印件;

5任现职称以来的论文代表作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论文复印件或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民营企业专技人才可用工作实践中的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软课题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开发标准等成果作为其专业代表作,替代论文要求。

论文复印件包含杂志封面、论文所在章节的目录、论文全文或者本人完成主要章节,附查重报告)。其中,外语论文必须提供中文翻译件和该论文公开发表的佐证材料,否则不作为参评有效论文。

论文代表作复印件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单列胶装成册。原件及复印件封面标注“论文代表作”。

6科研项目及鉴定材料;

7服务基层材料(此项没有可以不提供);

8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此项没有可以不提供);

9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此项没有可以不提供);

10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此项没有可以不提供);

11任现职称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复印件(业绩成果材料较多的,可单列胶装成册)

12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线下提交。除论文代表作原件、单列胶装成册的材料外,其他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可加封面并在封面填写“业绩评审材料”、姓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及分支专业、申报单位等

(三)填报整理要求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凡签名处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2复印材料须逐页由所在(送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审核人须签名并签署“原件已核”意见、加盖人事部门(或单位)印章。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3所有评审材料均按A4规格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不得使用订书针装订。两页以上的单项材料应正反面复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不得使用硬质材料封面。

4所有申报材料应装入加厚牛皮纸材料袋,不得使用塑料袋或文件盒。

高级职称业绩评审材料限1袋,正高级职称业绩评审材料不超过2袋,超过规定袋数的评审材料不予接收任现职资格证书、聘书等原件和资格审查材料装入“资格审查材料”袋;业绩评审材料装入“业绩评审材料”袋。

初、中级职称申报材料限1袋,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和业绩评审材料。任现职资格证书、聘书等原件另用一个材料袋装好,放入申报材料袋中。

所有材料袋正面及底端封口处应醒目注明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名称、申报职称及分支专业、手机号码。

 5、用人单位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参评人员花名册》(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至邮箱hysgxj@163.com,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名称+高级(或者中级、初级)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表中身份证号码、年月日等数字统一采用文本格式。

四、其他事项

1、申报参评工程经济系列高级(含正高级)职称、符合初级或中级职称初次认定条件,且档案托管在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一律到相应的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报

2、各县市、南岳区申报人员无需提交任现职资格证书、聘书等原件

3、其他未尽事项,遵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本通知由衡阳市工程经济系列职改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4-3101311

 


附件一: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附件二:关于做好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三: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衡阳市工程经济系列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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