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6-22 来源:组织人事科
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现就做好2026年度全市工程经济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方式
2026年度全市工程经济系列职称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和业绩评审材料,均需提供纸质材料。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提交,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业绩评审材料无须网上申报。
纸质材料报送流程、网上申报评审途径、申报评审条件,中、高级评审职数、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申报审核流程等有关事项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申报与评审时间
(一)申报时间。2026年度全市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参评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31日,网上申报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5日;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申报参评纸质材料报送和线上申报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30日(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9月7日至9月11日工作时间)。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6号市人民政府大楼632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人事科)。
(二)业绩成果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能有效证明业绩成果取得的时间、承担的角色和效果。无佐证材料的业绩成果,评审时一律不予认可。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的有效时间为材料报送截止日,其中高级职称为8月31日(含)。初级、中级职称为9月30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奖项、专利、论著及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6年度有效参评材料。
(三)市工程系列初级、中级评委会从10月开始组织评审,11月30日(含)前完成评议投票工作。于3个工作日内,分别将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评审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公示及职数无异议人员、评审结果备案报告向市人社局备案。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人员,按程序调查核实,待处理完毕后再另行备案。
对通过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核发电子职称证书。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大厅个人网厅和智慧人社APP上均可自行下载打印职称证书,并提供职称证书信息查询。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资格审查材料目录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180天);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书。
2、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任现职的聘书(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4、破格申报人员的破格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5、部队转业和党政机关转入调入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材料(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6、申报参评所需资历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A3纸打印);
8、取得现有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9、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情况证明(外聘人员提供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证明);
10、档案管理(托管)证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不提供);
11、社保权益单及申报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情况说明(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12、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网上提交,同时按目录顺序装订成一册,线下提交。可加封面,并在封面填写“资格审查材料”、姓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及分支专业、申报单位。
(二)业绩评审材料目录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单列胶装成册);
2、个人述职报告(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单列胶装成册);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原件;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奖励、荣誉证书、鉴定材料复印件;
5、任现职称以来的论文代表作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论文复印件或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民营企业专技人才可用工作实践中的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软课题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开发标准等成果作为其专业代表作,替代论文要求。
论文复印件包含杂志封面、论文所在章节的目录、论文全文或者本人完成主要章节,附查重报告)。其中,外语论文必须提供中文翻译件和该论文公开发表的佐证材料,否则不作为参评有效论文。
论文代表作复印件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单列胶装成册。原件及复印件封面标注“论文代表作”。
6、科研项目及鉴定材料;
7、服务基层材料(此项没有可以不提供);
8、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此项没有可以不提供);
9、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此项没有可以不提供);
10、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此项没有可以不提供);
11、任现职称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复印件(业绩成果材料较多的,可单列胶装成册);
12、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线下提交。除论文代表作原件、单列胶装成册的材料外,其他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可加封面并在封面填写“业绩评审材料”、姓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及分支专业、申报单位等。
(三)填报整理要求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凡签名处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2、复印材料须逐页由所在(送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审核人须签名并签署“原件已核”意见、加盖人事部门(或单位)印章。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3、所有评审材料均按A4规格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不得使用订书针装订。两页以上的单项材料应正反面复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不得使用硬质材料封面。
4、所有申报材料应装入加厚牛皮纸材料袋,不得使用塑料袋或文件盒。
高级职称业绩评审材料限1袋,正高级职称业绩评审材料不超过2袋,超过规定袋数的评审材料不予接收。任现职资格证书、聘书等原件和资格审查材料装入“资格审查材料”袋;业绩评审材料装入“业绩评审材料”袋。
初、中级职称申报材料限1袋,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和业绩评审材料。任现职资格证书、聘书等原件另用一个材料袋装好,放入申报材料袋中。
所有材料袋的正面及底端封口处应醒目注明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名称、申报职称及分支专业、手机号码。
5、用人单位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参评人员花名册》(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至邮箱hysgxj@163.com,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名称+高级(或者中级、初级)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表中身份证号码、年月日等数字统一采用文本格式。
四、其他事项
1、申报参评工程经济系列高级(含正高级)职称、符合初级或中级职称初次认定条件,且档案托管在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一律到相应的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报。
2、各县市、南岳区申报人员无需提交任现职资格证书、聘书等原件。
3、其他未尽事项,遵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本通知由衡阳市工程经济系列职改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4-3101311
附件一: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附件二:关于做好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衡阳市工程经济系列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