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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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接受政协派驻民主监督员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衡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06-18 【字体:

机关各科室、各有关企业: 

  根据政协衡阳市委员会《关于委派2015年度民主监督小组的通知》(衡协发[2015]15号)及政协衡阳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协衡阳市委员会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衡协办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接受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党风、行风、廉政建设和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着力解决国资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推动国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接受监督时间及内容 

  政协民主监督员: 

  组  长:罗云学  市工商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  平  市政协文史学习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副主任 

          廖雄燕  市贸促会副会长、党组成员 

  组  员:罗安宝  衡阳市银监局纪委书记 

  刘朝晖  南华大学计算机学院在读博士(民革) 

  尹冬英   致公党蒸湘区工委主委、市财政局副科长 

  谢云亚   市蒸湘区政协副主席、区工商联主席 

  接受监督时间:1年(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 

  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政协委派的民主监督员对以下的内容的监督检查: 

  (一)对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党委政府决策、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对履行职能、完成任务的情况; 

  (三)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的情况; 

  (四)对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落实情况; 

  (五)民主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 

  (六)其他事项。 

  三、接受监督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 

  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深刻理解市政协统一选派政协委员担任相关部门民主监督员会议精神,积极宣传政协委派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增强做好接受委派民主监督自觉性,按照民主监督的要求,拟定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员实施方案。 

  (二)接受监督 

  根据监督检查内容,制定相关措施,保证民主监督员正常履职: 

  1、建立工作联系。主动将国资监管、企业改制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国资委职能等资料提供给民主监督员,为民主监督员调研视察、知情问政创造条件;主动征求和听取民主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主动配合民主监督员开展民主监督、调查研究等一系列工作;遇有重要工作,及时主动邀请民主监督员参与调研、视察、监督。 

  2、适时情况通报。主动向民主监督员通报月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廉政建设等情况;研究重大决策或涉及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时,主动邀请民主监督员参加,或书面征求民主监督员意见;向民主监督员报送有关文件和专项工作简报,以便民主监督员了解我委工作进展情况。 

  3、及时意见反馈。对政协提案和民主监督员意见和建议登记在案,召开专题会,研究制定整改或贯彻意见,建立责任制,指定相关科室和责任人,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民主监督员。 

  (三)总结提高 

  年终要对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完善措施,进一步提高接受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并把总结情况及时报送民主监督员,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领导 

  委机关成立接受民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为接受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组      长:白润民     主任、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刘业伟     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  组  长:贺宏光     党委委员、副主任 

  王湘武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办公室,王湘武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接受民主监督的自觉性,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把接受民主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认真组织。要把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善始善终抓好,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接受监督工作的质量。 

  (三)保证实效。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关键在于改进工作,要紧密结合实际,以接受民主监督工作为动力,促进我委各项工作的全面提高,推进国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