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衡中央、省属,市属国有企业: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国资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国资[2017]293号)(以下简称“《通知》”),剥离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拟对各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进行摸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于11月16日前将摸底表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市国资委207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ysgzw8811092@163.com。无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的企业也需在摸底表上填写“无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加盖公章报送。逾期未报的,后果由企业自行负责。
摸底表电子版请在邮箱:hysgzwgfk@163.com,密码:8811092,自行下载。
联系人:雷灵瑜
联系电话:8811092
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