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国资委
您好!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2023年衡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考试考核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3-06-11 【字体:


根据《2023年衡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衡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考试考核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考核成绩

2023年衡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考试考核采取专业面谈方式进行,现考试考核已结束,成绩详见附件。

二、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所有低于1:3开考比例的岗位,对该参考人员考试考核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值,最低合格分值为80分,考试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三、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1.体检时间: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

2.体检集合地点:体检当日早上7:30前在中共衡阳市委南大门(太阳广场北面)集合前往体检机构。逾期未到视为放弃。体检工作在衡阳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四、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首次体检费用由各用人单位承担,补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体检对象须知

1.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于体检当日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逾期未到视为放弃。体检机构统一安排早餐。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女性考生如正在月经期或已经怀孕,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怀孕考生勿做X光检查,产后补检。所有考生应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并注明是否在月经期。隐瞒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后果自负。

3.在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遵守体检程序,每名考生编排了体检序号,体检时,以序号代替考生姓名,考生只报体检序号,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相关信息。考生须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考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4.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无意携带通讯工具的须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未主动上交者取消其体检资格。

5.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逐项检查,体检时,不得大声喧哗,须保持体检现场秩序。

6.体检机构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考生应进行进一步检查。如考生拒绝进一步检查,则按体检不合格论处。

7.体检时,严禁考生与外界联系,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查处。

8.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体检不合格:①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②考生亲友尾随的;③扰乱体检医院秩序的;④以伪造证件、证明等手段取得体检资格的;⑤由他人代体检或代他人体检的;⑥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

9.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国资委组织人事科(市国资委210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如拒绝复检,则按体检不合格论处。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当日体检结束后,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体检当日下午17:30之前不得离开衡阳市城区,如需当日复检的将及时与考生电话联系,考生未按要求及时到达医院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联系电话

0734-8872810,郑女士。

七、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衡阳市国资委研究决定。

      附件:2023年衡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考试考核成绩


 

 

 

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