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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国资委关于202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及考核分配专项审计公告

来源:考核分配科   发布时间:2024-01-26 【字体:


为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衡阳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市属国有企业实际,现制定202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及专项审计公告。由衡阳市国资委(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审计。

一、企业情况

2023年度纳入财务决算审计及专项审计范围的市属国有企业共计7家,均为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分为5个标的,1标的城发集团、2标的国投集团、3标的水务集团、4标的公交集团、5标的人才集团、衡粮集团、大雁公司。

二、审计内容

(一)财务决算审计

审计内容包括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相关指标数据和报表附注,以及市国资委要求的其他重要财务指标有关数据。

(二)考核分配专项审计

审计内容为2023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企业负责人薪酬和职工工资总额发放情况。

三、中介机构选聘

(一)参聘基本条件

1.近三年有为国有企业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具有3年以上相应执业经验。

2.参审会计师事务所应拥有7名(含)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

3.参审会计师事务所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4.同一事务所最多申报2个审计标的,不得连续承担同一企业的专项审计业务。

5.被审计企业及子企业为上市公司或从事证券、信托、期货、担保等业务,以及存在发行债券、中期票据等事项的,开展财务决算审计时,承担审计项目的会计师事务所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有相应的审计从业经验。

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我委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或赴企业现场督导,参审机构须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到达会场(现场)。

(二)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市国资委在官网上发布公告,会计师事务所前往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以下简称超市)报名。

2.提交应聘材料。会计师事务在超市上市国资委发布的采购项目中提交应聘材料。

3.进行资质审查。市国资委对应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条件以及经营规模、注册会计师人数、从业人数、执业资格、资质条件、工作方案、职业道德记录和近年来的审计质量情况等进行资质审查。报送邮箱:289858487@qq.com

4.竞价选取。通过资质审查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超市一次性报价,按"最低报价中选"原则选取。如最低报价相同的,则采取电脑随机摇号选取。

5.通过超市相关流程购买对应审计服务。

6.布置审计任务。市国资委召集中标会计师事务所召开审计工作布置会议,发布审计方案和下达审计要求,中标会计师事务所向市国资委提交承诺函(签字盖章)。

7.对近三年在承担市国资委审计、评估业务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以及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的会计师事务所,一律不列入选聘范围。重大质量问题包括:

(1)审计、评估报告经市国资委审查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与企业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以及对存在的重大异常情况信息未披露或披露不完整的。

(2)就同一经济事项发表的审计意见或结论与巡视、巡察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或审计结果存在重大差异,又无合理、适当理由的。

(3)在承接审计业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分包或转包、泄漏企业商业秘密等不诚信行为,以及未按业务约定时间完成全部工作又无合理理由的。

(4)经市国资委认定的其他重大质量问题。

(三)应聘材料及其他事项

1.会计师事务所应聘材料包括:基本情况简介,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业务许可证、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审计业务规模、从事过的同类审计业务情况;针对本公告的审计项目拟定的工作方案及保证措施、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配置方案、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等。

2.如需进一步了解审计项目,可与市国资委考核分配科联系,联系电话:0734-8811092。

四、审计结果的审核

审计结果由相关科室初审并报分管领导审定,中介机构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出具定稿报考核分配科存档。

五、审计约定书的签订及费用的支付,按相关规定及流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