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国资党委〔2016〕10号
机关各科室:
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
唐学明同志任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科长,免去其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计科主任科员职务;
陈佳同志任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业绩考核科主任科员,免去其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业绩考核科副科长职务;
于坚同志任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事会工作科科长,免去其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改革与发展科科长职务;
魏晓星同志任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改革与发展科科长,免去其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科长职务;
胡大林同志任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改革与发展科副科长,免去其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贺小恒同志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事会工作科科长职务,根据其本人申请,到来雁公司工作。
中共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