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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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国资委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

来源:社会责任科   发布时间:2023-02-17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压实市属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省、市安委会相关要求,市国资委决定在市属监管企业范围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和省、市安委会关于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潜在风险隐患排查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市属监管企业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市国资委指导并督促检查市属监管企业专项整治,紧盯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 整治内容及时间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自即日起持续至2023年3月31日。

一是各市属监管企业要坚决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衡安委〔2022〕21号)和《关于转发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衡安委〔2022〕22号)要求,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典型安全事故教训和三年安全专项整治与前期风险隐患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排查梳理分析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坚决管控,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明确整治重点内容,明确整治标准,明确企业自查自改责任。消防,按照《湖南省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等重大隐患,特别要严查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厂房、违规改变厂房内部使用性质等违规行为;要严查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条件不足等风险隐患;要严查厂房分割租赁不具备安全条件、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员工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尤其要严查同一建筑内容纳30人以上,从事服装、鞋帽、玩具和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仓储物流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按照《湖南省电气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整治焊接作业过程中人员资质、安全审批、安全责任、人员培训、安全措施等环节存在的重大隐患,特别要严查违规电气焊作业等违规行为。建筑施工,重点整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重大隐患。燃气,重点整治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道路交通,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等重大隐患。危险化学品,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非法违法“小化工”、精细化工等重大隐患。工贸,重点整治冶金、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隐患。市属监管企业涉及特种设备、文化旅游、仓储物流等其它行业领域的要结合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点位,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合法合规生产经营建设和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情况。二是各市属监管企业要认真制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针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工作中的责任落实、应急响应、物资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仔细排查梳理、立查立改。要紧盯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条件下的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做好设备、车辆日常检查维护和人员低温雨雪冰冻条件作业培训工作。三是各市属监管企业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切实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三、整治进程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1月15日)

各市属监管企业要迅速行动起来,结合实际广泛进行动员,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本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摸清底数并建立台账,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前一阶段潜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已发现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风险和隐患一并整改,并将整治工作台账(包括但不限于方案、预案、纪要、隐患排查清单、整改情况、总结报告等)于2023年1月31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交市国资委社会责任科。要充分运用宣传海报、互联网、抖音、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形成声势。

(二)攻坚督导阶段(2023年1月16日至2月15日)

各市属监管企业要对本单位排查出的重大风险和隐患拉条挂账,明确整改或管控责任人,逐条整改,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市国资委将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检查对各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3年2月16日至3月31日)

各市属监管企业对发现的重大风险和隐患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进行整改,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形成总结报告,研究持续改进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双重预防机制。市国资委将于2023年3月底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属监管企业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动手协调,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始终把“保稳定护安全”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统筹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坚决贯彻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科学合理研究制定方案,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不搞“一刀切”,但要在全国通用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本单位重点,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落实落细职责分工,明确奖惩措施,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大力表扬,对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严肃批评。

(二)严格工作要求。要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座谈交流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基层严督细查,提高督导检查质效,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于一时确实不能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采取精准防控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绝对安全。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市属监管企业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部门要深入一线,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通报讲评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特别针对当前持续干旱和即将到来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带来的挑战,各企业要加强风险研判、火源管控和应急值守,做好应急演练,必要时前置队伍力量和装备,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要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整治期间领导在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信息报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市国资委将对各市属监管企业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