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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九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8-10

 

对市十五届人大九次会议158号建议的答复

 

衡退役军人建复〔2021〕4号(B类)

谢和波、刘志坚代表:

你在市十五届九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革命烈士墓碑进行管理和保护的建议》收悉,我局非常重视,进行了专题讨论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前段所做的烈士褒扬工作

2011年以来,我们对烈士褒扬工作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烈士纪念设施项目建设工作。我市积极向上级申报建设项目,共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约8000余万元,全面部署开展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至2015年,提质改造了市烈士陵园、耒阳市烈士陵园、衡阳县洪市余田烈士公园、衡阳县井头杨公岭烈士公园、衡阳县渣江文德烈士公园5处;新建了衡南县云龙山烈士陵园、衡山县紫荆山烈士公园、衡东县杨山烈士纪念园、祁东县鼎山烈士公园等4处,在全市形成了烈士纪念设施框架布局。陵(公)园硬件和软件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为宣传烈士事迹、弘扬烈士精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对烈士墓进行集中保护和分散保护。2010年,我市对衡阳市辖区内烈士进行摸底统计,全市共有烈士墓12265处,各个不同时期革命烈士20165人,其中安葬在衡阳零散葬烈士墓3756座,安葬在其他省市和境外烈士9398人,无名烈士7011人。2011年以来,我市市、县两级成立工作专班,一是对全市烈士纪念设施进行全面规划,根据情况提质改造和新建。二是对零散烈士墓进行集中保护和分散保护,以当地政府的名义为烈士立碑。到2015年,已完成集中保护800余座,分散保护2900余座。三是做好烈士遗属优待抚恤工作。按月为419名烈士遗属发放定期抚恤金,对因病住院的烈士遗属,除按规定比例报销外,自费部分按照30%的比例报销,还有困难的解决相应的一次性医疗困难补助。邀请烈士遗属代表参加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安排烈士父母赴省、县参加短期疗养,组织赴外省市祭扫烈士,在“清明节”“八一”“春节”期间,当地政府上门慰问烈士遗属。

二、烈士褒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过去,我市虽然做了大量的烈士褒扬工作,打下了烈士褒扬工作一个较好的基础,得到省、市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烈士史料不齐。从现有的烈士资料来看,还有部分烈士资料记载不全,地点不详,外地来衡找烈士墓,衡阳去外地找烈士墓的情况仍然存在。主要原因还是省与省之间烈士信息没有共享,给查找烈士信息带来不便;二是革命烈士墓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分散保护面广、线长、量大,随着机构改革职能台能转移,需重新明确分散烈士墓保护责任。烈士墓保护范围及破损情况,需核实修复。三是境外烈士祭扫还存在祭扫难的问题。如我市安葬在朝鲜的抗美援朝烈士有475人,由于属境外烈士需出境审批,导致其家属未能赴朝祭扫。四是烈士纪念设施维护保养经费大部分未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五是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七个县市当中,常宁市因多种原因还没有建设烈士陵园等。

三、认真落实建议意见的下步打算

谢和波、刘志坚代表建议中五个方面的意见,非常切合我市烈士褒扬工作的实际。我局经过反复讨论,拟将从如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1、全面普查构建烈士褒扬大数据。这项工作由我局分管副局长负总责,法规科、优抚科工作人员为成员。各县市区相继成立了工作专班,负责对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烈士墓碑进行全面普查,校对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的烈士墓碑信息、烈士墓碑是否破损以及保护责任人等情况,建立烈士墓碑数据库,将多方面的烈士纪念设施、烈士墓综合情况输入“全国纪念设施核对沟通系统”,形成大数据平台今年上半年我局已启动这项工作,至今已完成普查任务的5%。

2、进一步做好烈士墓修缮集中保护和分散保护工作。我局计划在原烈士墓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烈士墓的管理保护工作。一是对原分散保护的烈士墓,对立碑情况进行统一,统一由当地人民政府立碑。对破损的墓碑,进行及时修缮复原。二是对分散保护的烈士墓,保护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居)委会,完善原签订的《零散烈士墓保护责任书》,做责任上肩,任务到人。三是根据烈士名册,继续查找遗漏保护的烈士墓,发现一座落实保护一座。

3、全面建设好烈士陵园。加大推进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力度,一是督促常宁市启动烈士陵园建设。今年以来,我局我局已多次与常宁市进行沟通,责成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市政府、市人大到常宁市调研,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已进行了专题汇报。建设好“常宁市烈士陵园”已提上议事日程,我们将督促尽快启动,在近两年内全面建成;二是督促衡东县杨山烈士纪念园尽快装修,争取年内投入使用;三是督促南岳区烈士陵园进行提质改造。四是加强常宁市肖石月故居、衡南县“归园”纪念设施进行业务指导。由于肖石月故居隶属于常宁市纪委系统管理,衡南县“一门四忠烈”的归园烈士纪念设施隶属于国安部门管理,建议这两处纪念设施管理部门按程序逐级向县、市、省、国务院申报县级、市级、省级直至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争创国家级、省级、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烈士褒扬工作的关心支持!

 

 

 

                       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6月24日

 

 

 

 

 

 

 

 

 

 

责任领导:吴                 承办人:罗孟安

联系电话:8628822

抄送:市人大联工委,市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