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 

对市十五届人大九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8-10

 

市十五届人大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答复

 

衡退役军人建复〔20211号(B类)

魏晨光等三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关于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近年来,特别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驻衡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严格按国、省、市相关文件落实和推进工作。衡阳市行政区域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随军家属列入指令性安置计划,每年实现清零;坚持社会就业为主的原则,每年举办1至2次随军家属就业专场招聘会,有效地缓解了驻军家属就业难的问题;严格落实“给随军未就业家属发放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生活补贴”工作,2019年(70人)、2020年(108人)为178名随军未就业家属发放生活补贴110余万元,做到了应发尽发;对随军前无工作的随军家属,以政府办的名义,分期分批下达指导性推荐就业计划,帮助她们实现就业,在全省开创先河、走在前列。2019年以来,市下达市直及城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计划38个,其中空八师11个,3名为指令性安置计划(已落实2名,1名正在办理考察调动手续)、8名为指导性推荐就业计划(已落实2名,1名正在协调,5名主动放弃)。

二是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近年来,市退役军人事务始终把解决部队军人子女入学问题作为拥军优属、支持部队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动发挥双拥工作职能职责作用,会同市教育局积极落实军人子女教育各项优待政策,做到在教育资源紧缺的情况下,想方设法为驻衡官兵子女入学开辟绿色通道。2020年,衡阳市教育局和衡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联合下发了《衡阳市军人子女享受义务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衡教通〔2020〕167号),进一步明确优待对象范围、优待办理程序、相关工作要求等内容,保障了军人子女优待政策有效落实。在实际招生工作中,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对优待对象做到“应优尽优”,营造了良好的拥军氛围。

是关于退役军人转业安置。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决策部署,把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各级各部门强化使命担当、压实领导责任、密切军地协作、周密安排部署,通过认真执行安置计划、全面落实安置政策、大力推行“阳光安置”,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圆满完成了国、省下达的退役军人安置任务。安置过程中,对营职以下军转干部按照“双向选择、人岗相适、自主选岗、组织分配”的程序安置,对退役士兵走量化评分选岗安置路子,既确保了公平公正,又体现了人岗相适。2019年、2020年,军转干部安置到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的比例达到97%,退役士兵安置到事业单位的比例达到91%以上,基本实现了退役军人、接收单位和部队“三个满意”的工作目标。市直及城区安置退役军人岗前适应性培训率达到100%。我市退役军人安置进度及质量得到了省厅的高度肯定。

、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三位代表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拥军优属工作力度。

一是在退役军人转业安置方面。积极宣传、认真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即将出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力争在安置办法上出经验,在安置质量上上台阶,切实提高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的公信力。

二是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方面。通过分期分批下达指导性推荐性就业计划、举办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等办法,尽最大努力做好随军家属就业推荐和就业服务工作,有针对性地帮助们就业;专题研究空八师飞行员家属就业安置问题,拿出解决方案;积极争取省里政策支持,采取考核考试相结合的办法,面向全市随军家属公开招考聘用;加大对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确保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感谢你们对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6月1日

 

 

 

 

 

 

 

 

 

 

责任领导:邹泓                     人:陈受交 

联系电话:8628822  

抄送:市人大联工委(2),市政府办(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