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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油茶林种植保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3-20      来源:市林业局

  为增强油茶种植经营主体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风险的能力,减少风险损失,促进全市油茶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决定》《关于做大做强衡阳市油茶产业发展的九条意见》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油茶产业发展,将衡阳打造成“中国油茶第一强市”。现就开展油茶林种植保险工作,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通过开展油茶林种植保险,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加大对油茶产业的投入,引导和保障油茶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进一步巩固我市油茶产业的支柱产业地位。

  (二)基本原则

  1.政府补贴。在油茶种植经营主体自愿参保的基础上,由市县两级财政安排一定资金给予保费补贴。

  2.市场运作。保险业务以经办机构的市场化经营为依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运用市场化手段和保险技术防范和化解林业风险,要重视业务经营风险,建立风险预警管控机制,鼓励承保机构利用自身资源发展保险业务。

  3.保障适度。实行低保障起步,考虑物化成本,以保大灾为主。

  二、主要内容

  (一)保险标的、保险期限、保险责任

  1.保险标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油茶林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统称“保险油茶”),投保人应将符合下述条件的油茶林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

  (1)油茶种植符合当地政府部门和林业部门的要求和规范标准,栽种的品种符合林业部门的规定;

  (2)幼苗期和幼年期:验收合格,幼苗成活、生长正常的1年(含)-5年(含)的新建油茶林;

  (3)生长结果期和盛果期:生长结果期,树龄5年(不含)-10年(不含),树体生长旺盛;盛果期,树龄10年(含)-80年(含),大量结果的油茶林。

  栽植在房前屋后的零星土地及堤外地的油茶林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2.保险期限: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中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3.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油茶林死亡、推定死亡,且受损株率达到20%(含)以上且受损面积达到10亩(含)以上;或直接造成40%(含)以上生长结果期的油茶林当年挂果期内挂果率低于10%(含);或直接造成20%(含)以上盛果期的油茶林当年挂果期内挂果率低于5%(含),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火灾;

  (2)干旱、雹灾、冻灾、暴雨、暴风、洪水、内涝;

  (3)泥石流、山崩、山体滑坡、地陷、地震;

  (4)主要病害达到重度为害:炭疽病、软腐病、煤污病、茶苞病;

  (5)主要虫害达到重度为害:油茶角胸叶甲、广西灰象、油茶织娥、油茶毒娥、黑跗眼天牛、茶籽象甲、铜绿丽金龟、油茶尺蠖、油茶叶蜂。

  (二)保险金额及费率

  1.保险金额:保险油茶的每亩保险金额参照油茶林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土地流转、整地、种苗、化肥、农药等成本,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保险面积

  保险面积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1)保险油茶林的幼苗期和幼年期每亩保险金额参照油茶林的直接物化成本,按每亩保额1000元/亩确定。

  (2)保险油茶生长结果期、盛果期的每亩保险金额参照油茶林的直接物化成本,按每亩保额2000元/亩确定。

  2.保险费率:基准费率为1%。

  3.保险费构成:市级财政支持性补贴40%;县级财政支持性补贴40%;投保人自缴20%。即幼苗期和幼年期阶段保费10元/亩,其中投保人自交2元/亩,结果期、盛果期保费20元/亩,其中投保人自交4元/亩,其余由市县(市)财政支持性补贴承担。

  (三)承保、定损及理赔

  1.承保方式:由市林业局、人保财险衡阳市分公司牵头,各县市林业部门组织油茶林种植经营主体直接投保。

  2.定损:由保险公司、林业技术专家组成定损查勘小组,负责对损失进行查勘定损确认。

  3.理赔:保险公司根据确认的损失程度和损失清单进行理赔。对理赔资金全部实行打卡到户。

  (四)保费收取及理赔标准

  1.保费收取:油茶种植经营主体自缴保费按实际投保面积数×保额×费率的20%计算,全额一次性交清后,由保险公司“见费

  出单”,财政资金补贴在签单汇总后的一个月内配套到位。

  助推油茶产业扶贫。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油茶,申请投保的,免投保人自缴20%的保费,由财政予以补贴。

  2.理赔标准:根据保险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赔偿限额以每亩保险金额为限(具体赔偿方式见油茶林种植保险条款)。

  (五)承保范围、承保规模

  1.承保范围:在市内七县(市)区域内全面推广。

  2.承保规模:2018年承保规模控制在100万亩以内,市级财政支持性补贴资金总额控制在400万元以内。

  三、承保理赔流程

  (一)投保人以林权证(复印件)或以与村、组、林农签订的林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和当地县级林业部门提供的造林证明材料作为投保依据,由油茶生产大户、企业或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保单。根据实际需要,承保机构应按不同造林基地、不同地块进行承保签单,可不重复、分批次出单。保险期以保单签订次日起一年内。投保人签订投保单时将保费(自负部分)缴至油茶林种植保险专户(开户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衡阳市分行营业部,账号:43001550064052503124,账户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承保单位在确认收到自缴保费后,再打印正式保单,送至投保人。

  (二)出现灾情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于发生灾情后48小时内拨打报案电话(统一报案电话为95518),承保机构及时受理事故报案后,应在48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查勘、验证、记录,在植株恢复期过后及时定损,理赔赔款支付须在定损确认损失后2个月内到位。

  (三)实行理赔公示制度。在保险区域内设立保险理赔公示栏,在灾害发生并查勘定损明确赔付金额后,对理赔资金进行公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相应建立政策性油茶林种植保险联席会议制度,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林业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动态跟踪检查油茶林种植保险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二)成立油茶林保险理赔专家小组。由林业部门牵头成立林业、财政、人保财险三家组成的油茶林种植保险理赔专家小组,负责林木的灾害鉴定和查勘理赔。林业、财政、保险部门三家要在勘查定损单上共同签字方认可。

  (三)加强部门协调。林业部门要主动与财政部门协调本辖

  区内油茶林种植保险工作,落实相关保费资金,每个保险年度结束后,财政、林业就油茶林种植保险实施情况,联合开展检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要充分利用技术平台,对油茶林种植保险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协助承保机构做好林木的灾害预防工作及投保油茶林的明细信息收集。承保机构要做好油茶林种植保险业务的宣传、承保、防灾防损、查勘定损、理赔等专业化服务,要按保险条款及时进行赔付,不得随意更改理赔标准。

  五、方案实施期

  《衡阳市油茶林种植保险实施方案》实施期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