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民宗局:
根据国家民委《关于开展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办发[2020]17号)有关精神、湖南省民宗委《关于开展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民宗通[2021]37号)要求,经考察推荐,省民宗委党组研究,确定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矮寨镇坪年村等31个单位为湖南省首批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单位(名单附后)。
各级民宗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以及国家民委《关于开展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强工作指导,努力培育典型、打造精品,发挥试点单位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民族地区打造一批可学可看的乡村振兴试点样板。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
湖南省首批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单位名单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汉回村
衡阳市:常宁市塔山瑶族乡西江村
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绥宁县关峡苗族乡花园阁村、洞口县长塘瑶族乡
常德市:桃源县枫树维吾尔族回族乡、石门县壶瓶山镇平洞村
张家界市:永定区后坪街道鸡公垭村、武陵源区中湖乡、慈利县阳和土家族乡杨家坪村、桑植县刘家坪白族乡
益阳市:桃江县鲊埠回族乡
郴州市:临武县西山瑶族乡、桂东县清泉镇中坑畲族村
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湘江乡桐冲口村、江永县兰溪瑶族乡、蓝山县湘江源瑶族乡坪源村、双牌县上梧江瑶族乡
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牙屯堡镇文坡村、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向家地村、洪江市龙船塘瑶族乡翁朗溪村、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坳上镇、芷江侗族自治县禾梨坳乡古冲村、麻阳苗族自治县吕家坪镇吕家坪社区
湘西州:龙山县茅坪乡竹坷村、吉首市矮寨镇坪年村、泸溪县小章乡、花垣县麻栗场镇新科村、古丈县默戎镇中寨村、保靖县复兴镇甘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