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节选)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21 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节选)

 

第十条 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第十三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第四十一条 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领队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十二条 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

 (四)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