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衡阳市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21-02-24 10:52 信息来源:市就业服务中心浏览次数:

  


目  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span style="color:#515151;"等经费预算说明

(八)其他事项

四、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六、公开表格附件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就业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就业服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落实促进就业各项政策措施,为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就业失业与求职登记、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

(三)负责组织落实创业带动就业相关政策和措施,为各类就业群体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创业培训和服务。

(四)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前培训。

(五)负责组织落实失业保险各项政策,承担市本级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经办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工作。

(六)负责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市就业相关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就业和失业信息监测及失业预警工作。

(七)完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现有编制26人,科室8个,实有在职人员26人,退休人员18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2021年收入预算429.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29.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8万元,占100%。

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29.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429.8万元,比上年减少26.5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经费随职能划转;二是"三项费用"政府采购项目支出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2.39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劳务费等。

(四)政府采购预算。

2021 年衡阳市就业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 12月底,衡阳市就业服务中心无公务用车。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8万元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span style="color:#515151;"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span style="color:#515151;"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预算较2020年相比无变化

(八)其他事项。

衡阳市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扶持公共就业服务(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于就业方面的补助,主要用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主要用于机关及部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预算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证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设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六、公开表格附件

 附件: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附件:2021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单位

附件:2021年衡阳市就业服务中心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

附件:衡阳市就业服务中心预算公开套表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