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  人社要闻 > 

蒸湘区人社局召开了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7-10-16 00:00 信息来源:办公室浏览次数:

  10月9日下午,区人社局召开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会议。区人社局欧阳健虹副局长、医保中心主任、相关工作人员及各镇街劳保站站长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对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进行部署,并下发了《蒸湘区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衡蒸政办通[2017]76号),根据文件要求,2018年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个人缴费为180元/人,参保缴费期为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特困人员、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农村居民、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非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扶贫专项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会议强调各镇街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提高参保率、最大限度地保障受益面,保证参保率达到99%以上;二要加强学习培训,工作人员要做到对新医保政策规定理解吃透,对缴费流程要熟练掌握,避免因业务不熟悉导致参保人员往返缴费;三要加强服务宣传,确保征缴工作扎实推进,按时保质完成征缴任务,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全素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