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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严查“社保冒领” 维护“基金安全”

发布日期:2017-05-29 00:00 信息来源:浏览次数:

  为确保全县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衡南县社保局根据群众举报和社保系统预警软件的提示,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冒领社保待遇”专项整治活动。

  截止2017年5月,全县离退休人员34256名,月发放养老金5312.35万元。查出24人冒领养老金19.17万元,已追回16.3万元,剩余的部分正在走相关法律程序。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明确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于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王春花 周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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