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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从2017年开始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基金经办模式

发布日期:2016-10-24 00:00 信息来源:浏览次数:

    为了规范耒阳市社保关系,日前,市政府印发《耒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规定》。文件明确,从 2017 年起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基金代扣、预算拨款、缴纳及基数申报模式。

201711日起,耒阳市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社保费由沿袭多年的人社经办、财政代缴模式改为由各单位为参保主体自行申报缴纳。原直接将社保费缴入社保基金收入户的差额或自收自支等费用自筹单位,其缴费程序维持不变。市人社局与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为各单位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

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经办模式的改变,将有效地避免原经办模式导致的责任主体不明确、信息数据不准确、规避滞纳金难等弊端,能更好地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保和享受社保待遇合法权益。(伍玉秀资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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