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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符合条件的首次创业农民工可以领取一次性创业“红包”

发布日期:2020-07-21 10:19 信息来源:常宁市浏览次数:


近日,笔者从常宁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获悉,根据常宁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常宁市关于落实农民工首次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规定,法定劳动年龄之内的常宁市户籍农民工,2019年1月1日后首次创办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小微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在常宁市范围内首次登记注册的农民工创业对象,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贫困劳动力创业对象,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6000元。

符合条件的创业对象,可到常宁市就业服务中心510室递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经复核、公示后,该项补贴即可拨付到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农民工在常宁市范围内创办的小微企业吸纳本市城乡劳动者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衡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补充办法》(衡财社〔2017〕182号)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贴,一次性开办费补贴与一次性创业补贴不重复享受。(刘若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