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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科

发布日期:2024-02-28 15:22 信息来源:浏览次数:

  

组织实施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企业规范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指导监督企业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负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的分配审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联系电话:0734-8867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