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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衡阳市政协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45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10-30 16:08 信息来源:办公室浏览次数:

  衡人社复字[2019]13号 (A类)

  戴诗庭、蒋新星、倪秋华、肖雯婷、刘慧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吸引衡阳籍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的提案》(第45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扶持大学生返乡创业综合服务平台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问题。高校毕业生是创新创业主力,扶持高校毕业生也是促进创新创业工作的关键环节。为扶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衡政办发[2015]43号)、《关于实施“雁归兴衡”计划,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实施意见》(衡政办发[2016]4号)、《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衡政办发[2015]16号)、《衡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衡财社[2016]53号)、《衡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补充办法》(衡财社[2017]182号)等相关创业扶持政策,从免费创业培训(SIYB)、求职创业补贴、大学生自主创业奖补、创业担保免息贷款、初创企业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创业场所租金补贴、社保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支持创新创业。

  毕业五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职业院校高级技工班等在校及毕业学生租赁经营场地自主创业且/此处建议不用标点正常经营1年的,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2万元/个。高校毕业生(5年内)、返乡人员、被征地农民、复员转业军人、残疾人、失业人员、扶贫建档立卡人员,在市本级五个城区工商注册登记3年以内的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吸纳就业人员2000元/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和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目前我们已搭建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整合资源,大力推行行政信息化建设,完善相关信息网络服务功能,不断优化和提高行政效能,为广大创业者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二、加强大学生返乡创业资金扶持和金融服务的问题。

  为解决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融资上的困难,针对有创新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群体,可提供15-75万元的创业担保免息贷款扶持,期限不超过2年。同时也进一步放宽了担保条件,申请人除可选择抵、质押形式担保或第三方担保外,还可选择3人以上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人员提供联保。对返乡农民工或高校毕业生联合创办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的贷款贴息,按规定给予贷款基准利率50%财政贴息。

  三、加大对返乡创业典型的扶持和宣传力度。鼓励高校

  毕业生返乡立足本地农业资源,以资金、技术、管理入股,参办、合办、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高校毕业生返乡创办的企业纳入市级创新创业资助工程评选范围,按规定每年在全市开展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评选,并给予一次性的创新创业资助工程奖补,初创企业(含农村合作社)评选4万元/个、评选优秀个体工商户1万元/户。并利用衡阳日报、衡阳晚报、网络等媒体对典型进行专题报道和宣传,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四、优化大学生返乡创业环境。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

  工是创业创新的主力,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特色农业园也是我们重点扶持的方向。近年来,经过政府各部门的努力,我市建立了南华大学大学生创业园、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衡阳技师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等一批以高校主导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32家大学生见习基地,但由于建设起点低、规模小、扶持资金投入少而分散、高端领军人才缺乏等实际情况,造成创新创业引领辐射效果不强的实际情况。下一步,我们将向政府建议,由政府牵头,整合各部门政策资源、资金资源、人才资源,同时引导民间资金投入,各县市区重点扶持1-2个具有一定规模和科技含量的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为青年提供施展才华的场所,共同为广大创业者营造良好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人社部门支持衡阳籍大学生返乡人员的创业项目和补贴扶持,开展多形式创业政策和典型事迹宣讲,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运用多方资源,共同为衡阳籍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者营造想创业、能创业、创成业的创业氛围和环境。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7日

  责任领导:曾崇伟                    承办人:罗美

  联系电话:0734-8867016   19973493016

  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

  抄    送: 市政府办建议提案科,市政协提案委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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