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人社复字〔2019〕47号(B类)
张光洁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落实机关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工资政策的报告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事业单位改革正在稳步推进实施
事业单位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去年以来,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就事业单位改革作出了新的部署。当前,我市党政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正在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在改革的过程中,各项政策待遇正在逐步落实之中,比如说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职务职级并行等等,今年都将改革到位。原来的参公事业单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体制执行的,参公单位的身份问题下一步改革也将会给予明确。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晋职晋级
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我市自2011年开始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目前大部分事业单位已经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按照竞聘上岗、按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完成了首次岗位设置。事业单位基本按照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岗分类设置岗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分别聘用到了对应的岗位等级。特别是要说明的是,有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只要单位有空岗,都可以聘任到相应层次的岗位上,并兑现工资待遇。比如说,教育系统的乡村小学,现在就有机会直接评上高级职称,聘用到相应的岗位上并兑现工资待遇。
目前,事业单位改革正在逐步推进实施,相应的人事管理、工资制度也在改革,相关的配套政策也在酝酿。待国省出台具体的配套政策后,我们将及时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感谢你们对我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单位盖章)
2019年8月2日
责任领导:胡小麦 承 办 人:张扬杰
联系电话:2896686
公开情况: 公开
抄 送:市政府办(2),市政协提案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