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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3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9-29 15:57 信息来源:办公室浏览次数:

  衡人社复字〔2018〕58号(B类)

  陈炜伟等11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因病致贫特殊人群享受特殊病例全额补贴及药品免费治疗的扶贫惠民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市扶贫办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决落实湖南省深度贫困地区健康扶贫三年行动计划,以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病种为突破口,大力实施重病兜底保障工程、大病救治慢病签约扩面提质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填平补齐工程,全面落实“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效减少因病返贫存量,遏制增量。一是夯实健康扶贫工作基础。进一步核准、核实患病贫困人口底数。强化贫困人口患病情况调查,准确掌握每县、每乡、每村、每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加强健康扶贫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利用,及时更新全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数据库。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实施贫困县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推进贫困地区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二是落实“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继续做好9种大病患者集中救治工作,扩大大病集中救治范围,将尘肺病、肺结核、艾滋病和重症精神病纳入。进一步做好慢病签约服务工作,为贫困慢病患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就诊、服药指导和健康管理服务。加快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措施间的无缝衔接机制,强化重病兜底保障。三是健全健康扶贫长效机制。加强贫困地区地方病和传染病综合防治,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精神病等防治规划。加强公共卫生和健康促进,重点提高贫困地区群众健康素养,培育健康生活方式。继续实施免费产筛、“两癌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以县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每年开展1次健康体检。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常态化宣传,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四是加强健康扶贫督查考核。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将健康扶贫纳入年度各区(县、市)卫生计生重大业务工作考核范畴,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工作督查,推动健康扶贫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在此基础上,市人社局、卫健委、民政、慈善、保险等部门,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将健康扶贫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一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由卫计部门牵头,扶贫办、人社、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协作的健康扶贫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同时,制定下发了《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要求。制定了健康扶贫工作考核方案和细则,实行健康扶贫工作月报告制度,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开展工作督导检查,促进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核准了工作底数,对国家卫健委下发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数据进行了逐条核准,目前共核准因病致贫返贫26589户74030人,核准率92.1%。加大了基础投入,积极争资跑项,祁东县去年争取到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3000余万元医疗设备配备到乡镇卫生院。祁东、耒阳、衡山全面完成了省级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同时,在全市全面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市政府下发了《衡阳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衡阳县、祁东县、耒阳市、蒸湘区、珠晖区在辖区初步建立了医共体或医联体,衡阳县、耒阳市、珠晖区、蒸湘区等地初步建立了分级诊疗体系,促进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此外,对233名农村青年进行了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衡阳市中心医院投入200余万元对4680名乡村医生进行了15批次的免费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卫技人员服务能力。三是落实了各项惠民政策。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超额完成民生实事任务,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提高了农村计生奖励扶助救助标准,发放各类资金9870.34万元,提升了计生家庭发展能力。提高了医疗保障水平,全面实施农村贫困人口“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全市各级财政去年共补贴43万余名贫困人员参保个人缴费4241.58万元;全市共有12万余人次享受医保政策优惠,受益金额5000余万元;共有1.5万人次享受医疗救助政策,受益金额近2000万元。同时,有序开展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在县域内医疗机构全面实行了“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贫困患者入院前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即可入院诊疗和住院;全年完成贫困人员慢病患者签约服务管理44670人,签约率99.53%;完成大病集中救治19706人次,救治率为97.47%;扩大目录范围和诊疗项目范围,如特殊门诊由原来的25个病种已经扩大到了43个病种,将白血病、血友病、癌症、尿毒症、器官移植术后等重病、大病、慢性病纳入城乡居民医保特殊门诊支付范围,提高了支付标准(如尿毒症特殊门诊最高支付标准由原来43000元/年提高到了54000元/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做好衡阳市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管理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衡医险发[2016]6号)文件,将甲磺酸伊马替尼、尼洛替尼、盐酸埃克替尼等16种特殊药品纳入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补偿,还出台了《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品和原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管理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衡医险函[2017]6号)文件,将尼妥珠单抗、拉帕替尼、利妥昔单抗等36种药品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进行报销。今年初,市发改委、人社、卫生、财政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衡阳市城区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收付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衡发改[2017]38号)文件,对106个重大疾病按单病种限额结算付费,切实提高了癌症患者、重症慢性病等重大疾病报销比例,减轻了患者负担。建立了以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为主的重病综合兜底保障机制,建立贫困人口住院就医费用“一站式”结算服务平台,贫困人员在县域范围内就医综合保障后报销比例达90%以上,有效减轻了贫困人员就医负担。四是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全市各级卫计行政部门和医疗保障机构充分发挥医疗资源优势,结合各地实际,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如设立扶贫病床、建立贫困患者就医绿色通道、为贫困住院患者减免挂号费和一般诊疗费、成立精准健康扶贫保障基金及对贫困尿毒症患者入院提供免费血透、免费住院、免费接送“三免费”服务等,进一步减轻患病贫困人员就医负担。并且,积极组织开展义诊、送医送药下乡等活动,把优质医疗服务送到困难群众的身边,收到良好的社会反响。

  当然,目前贫困患者就医负担特别是大病患者就医负担仍然较重,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扎实做好健康扶贫工作,核实贫困患病人员底数,督促各县市区全面落实好健康扶贫相关政策,积极开展调研,总结和推广各县市区好的工作做法和措施,吸收和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的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对因病致贫、患有重大疾病的贫困户科学、客观的分类,建立特殊病例档案,针对不同病症和经济层面的人员实施不同的帮扶措施,吸纳金融、保险等部门的优势资源,整合医保、民政、残联、红十字会、慈善等机构的政策,推进和完善医疗服务机构医疗行为告知制度,让贫困人口就医得到明白的引导和消费,使贫困人口住院就医的负担得到进一步的减轻,为全市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做出应有贡献。

  另外,关于乡、村医疗机构增加特殊重大病种防治药品专柜问题,省卫计委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范围,我省医保目录内药品剂型均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范围,暂不能增加目录外药品专柜。我们将就此事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汇报,争取政策支持。

  感谢你们对民生和健康扶贫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6日

  责任领导:王志刚            承办人:帅家强

  联系电话:8867252

  公开情况:公开

  抄  送:市政府办,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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