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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7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9-29 15:53 信息来源:办公室浏览次数:

  衡人社复字〔2018〕38号(A类)

  刘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留人才、促进衡阳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大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衡阳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2017年按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我局对2016年申报的19名高层次人才按照初审、评审、复审、票决的程序进行评审,确认了官春云等11名同志为2016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近年来,引进各类人才92人,2017年对引进人才发放生活、住房补贴共计279.9万元。

  二是拓展人才发展渠道。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衡阳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衡办发[2016]1号)通知要求和安排。2016年我局开展了首届享受衡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评审。对申报的80名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采取初审、评审、复审、票决四个程序进行淘汰,按照申报、评审、考察、公示四个步骤进行确认,明确了阳妙仁等49名同志为首届享受衡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016年推荐新疆特变衡阳公司种衍民申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并获得通过。2018年推荐新疆特变衡阳公司罗兴赤、衡阳市中心医院尹军申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三是优化人才发展机制。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16〕27号)以及《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的通知》(湘办发〔2017〕42号)等文件精神,大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现就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提

  出如下实施意见。详细见衡办发〔2018〕9号。

  感谢您对我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2日

  责任领导:王志刚                      承 办 人:王文豪

  联系电话:2896833

  公开情况:公开

  抄  送:市政府办,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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