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
谢利英等6位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人才工作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意见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我市出台的人才新政,涵盖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和服务等各个方面。
2018年4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为推动人才新政落地,市委人才办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出台了30个实施办法。其中与引进人才有关的实施办法有《衡阳市青年人才集中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衡阳市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衡阳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等,与存量人才有关的办法有《衡阳市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衡阳市创业导师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衡阳市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试行)》、《衡阳市企事业单位人员攻读博士学位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衡阳市青年英才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和《衡阳市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培育实施办法(试行)》等。
2018年7月开窗以来,衡阳市人才服务窗口共受理存量人才近2000份各类项目、支持类申报资料,也受理了1000余份新引进人才的各类补贴资料,为各类人才提供了全方位服务。
二、对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人才需求摸底,多次组织集中引才活动。
为精准引才,2019年,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经过摸底,共同组织发布多次引才计划, 73家企事业单位、28家市教育局直属学校、12家市直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计划引进834个岗位2755名人才;2021年4月,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发布了《2021年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45个市属企事业单位计划引进518人,通过本次集中引才,市属企事业单位成功引进188名急需紧缺型人才。
三、以服务人才为落脚点,修订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才体系。
为更好地引进人才、服务人才,2021年第一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修订稿)》,修订后的政策取消了青年人才落户要求和企业申报引才计划等要求,更贴近企业和人才的实际需求。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8日
责任领导:石献忠 承办人:贺晶晶
联系电话:13973456886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2),市政协提案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