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市委:
市政协委员李宏雪、刘林生等11名同志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年企业家培育》(第249号)提案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意见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一、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全市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采取贴息不担保的形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300万元的创业货款财政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发放贷款LPR-150BP以下部分,由小微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贴政给予贴息。贷款期限每次最长2年,对还款积极,信用良好,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不超过3次。近3年,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2亿元,直接扶持1132人创业。
二、提供免费创业培训供给。为提高创业才的创业能力,国家人社部开发创业培训课程(简称SIYB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等专业的创业培训课程,以适应不同创业者的创业需求。创业培训是指,对具有创业愿望和相应条件的人员所进行的开办小企业或自谋职业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必备能力的培训。通过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者的开业能力和经营能力,实现就业倍增效应,推动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根据湖南省人社厅、财政厅《湖南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5]26号、《湖南省创业培训补充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8]47号)精神,创业培训的对象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城乡劳动者。凡有创业意愿并有培训需求的创业者都可享受免费的创业培训,近5年,我市累计开展创业培训4.6万人次。
三、高校毕业生创业奖补政策支持。毕业五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职业院校高级技工班等在校及毕业学生租赁经营场地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的,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2万元/人。高校毕业生(5年内)、返乡人员、被征地农民、复员转业军人、残疾人、失业人员、贫困人员在市本级五个城区工商注册登记6个月以上、3年以内的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租赁场地进行经营,按照2000元/人,最高20万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近3年,直接扶持261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日
责任领导:石献忠 会办人:罗美
联系电话:0734-8867015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建议提案科,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