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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19-05-06 00:00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事项内容

负责受理符合条件的个人、企业申请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资格认定

法律依据

《湖南省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湘政办发[2009]34号文件等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规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受理时间

工作时间内随时受理

申请材料

个体户:符合条件人员类别有效证件或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身份证、找好担保人;

公司和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员工花名册、员工工资表、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凭证、房产证、国土证。

申请表格

(下载)

资格初步认定后,在办公室领取表格

受理机关

促进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

办公室:801             电话:8867105                 窗口:就业大厅4号窗口  电话:8867255

决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衡阳市财政局、经办银行

办事程序

自愿申请→审查资格→创业项目评审→担保审批→经办银行核贷→贷后检查

办结时限

个体工商户一个月内办理完毕,企业分批次办理。

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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