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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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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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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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受理符合条件的个人、企业申请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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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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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湘政办发[2009]34号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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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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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规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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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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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内随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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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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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符合条件人员类别有效证件或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身份证、找好担保人;
公司和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员工花名册、员工工资表、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凭证、房产证、国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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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格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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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步认定后,在办公室领取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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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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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
办公室:801 电话:8867105 窗口:就业大厅4号窗口 电话:8867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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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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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衡阳市财政局、经办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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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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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申请→审查资格→创业项目评审→担保审批→经办银行核贷→贷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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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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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一个月内办理完毕,企业分批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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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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