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计人员 1 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身体健康,大学专科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年龄在25岁以下,热爱审计工作,公正无私,廉洁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录用后服从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管理,在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工作(非现役人员),不得从事社会兼职。在衡阳市有固定住所。
2.专业资格条件及要求:具有一年以上土建、安装、市政、水利、公路等项目预结算工作经历,取得审计岗位资格证或造价员(含)以上资格,能使用计算机编制工程预决算资料,能熟练应用图形计量软件及计价软件,能熟练编写各类审计文书。
3.严格遵守单位保密纪律。
二、招聘程序
(一)符合招聘条件者带身份证和1寸免冠登记照片、相关证件原件、个人工作简历、执业经历、辖区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与应聘专业相关荣誉证书等到报名地点报名;
(二)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三)对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四)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三、合同期限和工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工作表现和业绩考核,符合要求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2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可根据个人表现续签合同。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基本工资1800元∕月,无绩效工资;正式聘用后基本工资2500元∕月,绩效工资为每个项目审减金额的1%-3%。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25日
报名地点: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干部科(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7号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7楼政治处干部科)
联系电话:0734-8863183
联 系 人:黄胜利